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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被羈押失投票權 民眾黨:國家怠惰剝奪公民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聲請戒護投票、看守所投票或通訊投票的請求,引發爭議。台灣民眾黨今日發表聲明,痛批法院與執政黨共同踐踏人權,扼殺改革契機。

民眾黨強調,柯文哲的聲請並非為個人利益,而是為督促長期怠惰的選務機關,推動兼顧行政成本與人權保障的通訊投票或移轉投票措施,保障國民應享有的基本公民權。然而北高行選擇駁回,等同由司法機關帶頭剝奪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凸顯民進黨政府號稱「人權立國」,實則肆無忌憚侵犯人權,極其荒謬。

民眾黨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明文規定所有公民皆享有投票權,政府應透過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或在監獄設置投票站等方式,保障被羈押者行使此權利。然而賴清德政府不僅未履行承諾,甚至違反國際人權標準,讓收容人權益因國家怠惰而被犧牲。

民眾黨重申,儘管柯文哲在遭受極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羈押下失去人身自由,他仍思考「要留下什麼樣的台灣給下一代」。民眾黨將全力支持律師團提起抗告,要求政府立即面對國家公然違法、侵害人民權益的問題,還給人民應有的民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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