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近10年努力辦理自來水延管工程,截至114年6月底止,桃園市自來水普及率為98.26%,為六都第三,仍有相當進步空間。然而民眾申請接用自來水時需自行負擔用戶設備外線工程費用,因部分民眾因無力負擔或無意願負擔費用,故未接用自來水。


桃園市政府經發局表示,市府基於改善未接用自來水地區民眾用水品質,配合經濟部「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逐年編列預算補助,優先補助低收入戶,並針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給予全額補助。市府透過以中央及地方補助經費之合作模式,辦理自來水設備外線補助計畫,讓民眾減輕負擔,得以申請接用自來水。
經發局提醒民眾,本補助符合資格限住宅用戶,不含商業用戶及工廠,如有用水需求,可備妥申請書、自來水事業收費收據、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建物所有權狀、台灣自來水公司用戶新設給水裝置及繳費證明、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等相關文件向市府經發局提出申請,並於114年11月10日前或補助經費用罄前提出申請,經發局將於預算額度內,儘速核撥費用。補助計畫及相關申請文件請於網站下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