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王惠美籲彰縣香莢蘭受損符合救助農友7/26起向當地公所申請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曾厚銘/彰化報導】
農業部公告彰縣香莢蘭因「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致農產業受損已符合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每公頃4萬1,000元,其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即可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現金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彰化縣政府指出,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農民朋友,114年7月26日起至8月8日前請儘速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如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向土地所在公所申報。
另彰縣也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欲申辦本貸款之農民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會提出申請。
縣長王惠美也再次提醒各農友們,近年來天氣異常,所種植的農作物如有災損情況,請先至當地公所通報,縣府在第一時間彙整轄內各鄉鎮市災損情形後,即會邀集臺中區改良場、農糧署及公所等單位組成勘災小組,確認災損情形後,將立即函報農業部爭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