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不滿樓上住戶太吵,站在窗戶上拿長棍敲打抗議。翻攝畫面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昨(8)日晚間22時39分,台中市警一分局接獲報案,中區仁愛街3樓住戶疑似妨害安寧,引發同棟2樓住戶不滿,以長棍敲打外牆抗議。大誠分駐所線上警力立刻趕往,到場後並未發現持續噪音或其他妨害安寧行為,現場亦無肢體衝突或推擠。警方表示,該案觸犯《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依法究辦。
台中市仁愛街一名男子不滿樓上住戶太吵持長棍敲打抗議。翻攝畫面
台中市警一分局表示,《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力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第354條規定:「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以下罰金。」。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不聽禁止者,罰鍰金額1萬元以下。」本分局將依法究辦;並加強該區域巡邏,避免再有類似情形影響秩序。第一分局分局長林大為呼籲,鄰里間如有爭議應冷靜理性溝通,切勿以製造噪音、敲打牆壁或其他干擾方式解決,以免觸法受罰並影響社區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