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署南投分署辦野保法修法說明會。(圖/林保署南投分署提供)
【今傳媒/記者何秀菁報導】為回應大法官釋字第803號對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文化權的肯認,《野生動物保育法》今年完成修法並正式公告,新增明確規範原住民族可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非營利自用之需求,依法申請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以兼顧文化保存與野生動物保育。
▲野保法修法 全面禁用獸鋏。(圖/林保署南投分署提供)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17日在南投縣信義鄉地利村風雨球場舉辦「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暨南投分署轄狩獵自主管理之評估與動物監測」說明會,此次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4大重點包含,全面禁用獸鋏、保障原住民狩獵權利及除罪化、強化飼主責任及擴大沒收(入)犯罪物品範圍。
會中針對修法歷程、原民狩獵權益、自主管理施行方向,以及獵場動物資源監測與狩獵回報機制進行說明,並安排綜合討論,以促進不同意見交流與共識凝聚。
▲林保署南投分署辦野保法修法說明會。(圖/林保署南投分署提供)
南投分署表示,原住民族傳統狩獵不僅是文化與生活的重要組成,更與自然生態資源管理息息相關。透過本次說明會進行面對面溝通與資訊分享,深化民眾對修法精神及政策方向的理解,期望在尊重原民文化權的同時,確保野生動物資源的永續利用,實現文化保存與生態保育並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