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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國有林地遭掩埋大量營建廢棄物 雲檢查獲犯罪集團起訴22人

雲林國有林地遭掩埋大量營建廢棄物 雲檢查獲犯罪集團起訴22人

載運至國有林地傾倒掩埋的營建廢棄物。翻攝畫面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接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檢舉,雲林縣麥寮鄉之國有林地遭掩埋大量營建廢棄物。檢察長指派檢察官羅袖菁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深入追查,破獲以賴姓男子為首之營建廢棄物清運集團,將賴男等22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4款之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及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提起公訴。

 

辦案人員開挖遭傾倒掩埋廢棄物的土地。翻攝畫面

 

雲林地檢署指出,賴姓男子(53歲)為台北、新北兩家公司負責人,陳姓男子(36歲)等17人均分別受僱於前開公司,擔任司機,均未依法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許姓男子(51歲)、林姓男子(56歲)則分別提供雲林縣麥寮鄉新吉段土地,及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所管理之雲林縣麥寮鄉許厝寮段國有土地,作為非法堆置場域。賴姓男子自民國112年11月1日、3日及4日,指揮陳姓男子等17名司機,自新北市、桃園市載運營建廢棄物南下,並由陳姓男子(42歲)、劉姓男子(27歲)駕駛自小客車引導砂石車,將廢棄土石方、磚瓦、水泥塊、橡膠管線等營建廢棄物前往傾倒,再進行掩埋、整地。陳男、劉男每日可向賴男收取1500元之報酬,許男每車次可向賴男收取2500元之報酬,陳男等17名司機每車次則可向賴男收取1800元至3000元不等金額之報酬。

 

遭傾倒及掩埋營建廢棄物的土地。翻攝畫面

 

雲林地檢署呼籲,跨區將北部營建廢棄物傾倒在雲林縣轄內土地,不僅嚴重破壞當地農業生產環境,更侵害公共利益,本署將持續結合警政與環保單位,嚴正執法,防堵此類環境犯罪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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