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徐婕妤/綜合報導】屏東地檢署偵辦綠暉能源公司遭恐嚇案,發現萬巒鄉成德村長林榮慶等人,藉職權勢力多次恐嚇滋擾施工現場,強索綠能公司「回饋金」高達300萬元,檢方日前偵查終結,依貪污罪將林男等人分別提起公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屏東地檢署於今年初接獲通報,有綠能公司遭人恐嚇滋事,並強要勒索財物,組成專案小組蒐證,歷經數月調查後,7月16日前往屏東縣萬巒鄉林姓村長住處及辦公室等,共6處執行搜索,約談4名嫌疑人、5名證人到案說明。訊後林姓村長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其梁姓妻子5萬元交保,屏東縣萬巒鄉某社區發展協會李姓總幹事5萬元交保、吳姓理事長10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綠能公司為建置室內漁業養殖暨太陽能發電系統,向私人承租屏東縣萬巒鄉某段地號,並於民國112年9月間取得屏東縣政府核發建造執照,得開工興建相關水產養殖設施,並排定於今年6月間竣工。
▲屏東縣萬巒鄉林姓村長對綠能公司恐嚇並要求回饋金300萬元,檢方依涉犯貪污等罪嫌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圖/屏東地檢署提供)
林姓村長明知綠能公司承租私人土地,並依法取得縣府建照施工,不得無故要求廠商停工,假藉案場施工導致影響居民交通、施工噪音擾民、沒有向村民召會說明會、爭取回饋金回饋社區發展協會等端由,夥同其妻、李姓總幹事及吳姓理事長,於今年1至3月間,多次前往案場滋擾,對施工人員恐嚇威脅,揚言動員抗爭、破壞機具,藉此要求支付回饋金300萬元,後經多次協商,金額降至150萬元,但工程延宕1年,業者損失約1200萬元。經查緝款項尚未實際交付。
檢方認為林姓村長與其妻、李姓總幹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強制等罪嫌,吳姓理事長為幫助犯,依法起訴;而林姓村長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6年以上。不過根據中央社報導指出,林姓村長今天接受訪問表示,自己一毛錢都沒有拿,未來進到法院會再跟法官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