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期間提領存款未留憑證 當心全數遭補稅
親人病重期間,許多家屬會急於處理財務事宜,但若未妥善保留資金流向證明,可能面臨巨額補稅風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近日提醒納稅人,繼承人若在被繼承人重病期間提領大筆存款,卻無法舉證資金用途,全數款項將被認定為遺產課稅,近期就有案例因無法提出具體證明,2000萬元遭併入遺產總額補稅。
法令規範與執法原則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若發生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等情況,繼承人必須能夠證明資金流向與用途,否則相關金額將全數列入遺產課稅。這項規定的立法目的在於防止納稅人透過生前財產移轉規避遺產稅,確保稅賦公平。
國稅局近期處理的案例中,老張(化名)生前因病住院,期間帳戶被提領2000萬元並結購外幣匯至境外帳戶。經查老張當時已無意識,無法親自操作相關交易。雖然其配偶主張款項用於償還境外債務,並提出境外帳戶餘額已歸零的證明,但因未能提供具體的清償憑據,最終2000萬元仍被全數列入遺產總額課稅。
常見誤區與風險
許多民眾誤以為只要在親人過世前先將資金移轉,就能避免遺產稅負擔。然而國稅局強調,特別是發生在被繼承人重病期間的资金移動,稅捐機關會嚴格審查資金流向與用途。若繼承人無法提出明確證明,包括提款目的、資金去向、受益人等具體事證,這些款項都可能被視為遺產的一部分。
會計師指出,最常見的問題是家屬在緊急情況下未保留完整單據,或是透過現金提領卻無記錄可循。此外,境外資金移動因涉及跨國交易,證明難度更高,納稅人應特別謹慎。
預防之道與因應建議
為避免後續爭議,國稅局建議繼承人在處理重病親屬的財務時,應完整保留相關單據、匯款證明或清償紀錄。具體包括:醫療期間的資金提領最好有醫師證明當事人仍具行為能力;大額資金移動應透過銀行轉帳並註明用途;債務清償應取得收據或證明文件。
若確實有用於醫療照護、清償債務等正當用途,更應妥善保存收據、合約等證明文件。這些單據不僅是遺產稅申報的重要依據,也能在稅捐機關查核時提供明確佐證。
稅務規劃正確觀念
專家建議,財產規劃應該提前進行,而非等到病重時期才急忙處理。合法的稅務規劃包括適當的保險安排、贈與規劃或信託設定等,都應該在身體健康時就逐步完成。臨時性的資金移動不僅可能增加稅務風險,更可能引發家族間的法律糾紛。
對於已經發生的情況,繼承人應盡量搜集相關事證,包括醫療記錄、資金流向證明等,並尋求專業會計師或稅務律師的協助,在申報遺產稅時主動說明,避免因漏報而遭補稅及處罰。
M觀點,此案例提醒納稅人重視稅務規劃正確性與及時性。
與其事後面臨補稅風險,不如事前做好完善規劃並保留完整證明,才能確保稅務合規並減少不必要的紛爭。國稅局也強調,將持續加強遺產稅查核,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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