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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充公壮阳药自用 4辅警保安遭控

星马4辅警和保安员涉嫌把充公的春药私用,甚至接受春药摊贩的贿赂,遭控上法庭。

《联合早报》报导,新加坡政府独立机构贪污调查局(CPIB)3日早发文告指出,4名男子分别因涉嫌贪污及失信罪名被控上法庭,其中包括2名策安保安机构(Certis Cisco)的辅佐警察、1名保全人员和1名行贿男子。

文告指出,去年6月至9月,当时是保全人员的30岁被告哈菲祖丁涉嫌把非法春药占为己有,甚至拿来服用,这些春药价值约106新币(约370令吉),哈菲祖丁3日早除了被控一项失信罪,也在一项抵触防止贪污罪下被控。

此外,当时是辅警的66岁被告阿里斯是于去年9月13日,同样被指将获得的非法春药拿来服用,这些春药价值约188新币(约657令吉)。

失信罪最高刑罚为15年监及罚款

报导指出,有关失信罪一旦罪名成立,是高刑罚为15年监禁及罚款。

此外,贪污调查局表示,新加坡绝不容忍贪污行为,任何人抵触防止贪污法令,被判罚款高达10万元,或被监禁长达5年,或两者兼施。

据报导,辅警和保全人员逮捕春药贩后,因收贿未采取行动。

来自大马的30岁被告迪鲁在案发时为一名辅警,抵触防止腐败法,控状指他于去年5月至6月,涉嫌2度与被告哈菲祖丁共同收受贿赂140新币(约489令吉),因此未对售卖春药的30岁陈梓雄采取执法行动。

陈梓雄10月30日也因触犯防止贪污法而遭控。

案展12月4日过堂

文告也说,迪鲁去年7月3度向另一名春药摊贩陈栋樑收贿共750新币(约2623令吉),且并未对他采取执法行动。

迪鲁和陈梓雄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表示将聘请律师抗辩,2人的案件将延至12月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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