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多民眾在收到罰單後,可能會遇到誤判車牌、資料填錯等情形影響自身權益,這時就可以選擇提出申訴。但往往申訴結果尚未出爐,繳費期限卻已逼近或到期,讓民眾不知該如何處理。有的人擔心被加罰而先行繳納,待申訴成功又得再辦理退費手續,徒增困擾。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就提醒,民眾一旦對罰單提出申訴,只需靜候書面通知結果,不必先行繳費,待申訴決定書寄達後再依指示辦理即可。
交裁處說明,申訴案件受理後,約需30至45天才會寄發書面通知。由於依行政程序需向舉發機關函請查覆,並副知陳情人,每件申訴平均需衍生約5份公文,加上申訴案件量大、人力有限,難以即時處理。113年度受理申訴數就高達4萬7000件,目前負責處理的僅有15名人員,平均每人每日需處理約32件公文,作業壓力沉重。
交裁處強調,這並非桃園個案,六都皆面臨人力不足與申訴案件量高漲的情況,呼籲民眾體諒現況並耐心等候裁決結果。只要提出申訴,在尚未收到正式書面通知前,無須先行繳納罰鍰,以免造成重複繳費與後續退費困擾。此外,提出申訴通常不需要額外費用,但如果對結果不服而要提行政訴訟的話,則必須先支付300元的訴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