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大溪警分局昨(24)日下午16時許於大溪區復興路與中華路口執行勤務時,發現一輛小貨車行車搖擺不定,員警立即上前攔查,見駕駛面容恍惚,精神憔悴,49歲陳姓駕駛經最新「新型唾液毒品快篩」唾液檢驗,呈現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汽機車駕駛人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者,當場依法處置。

警方表示,桃園市警察局為防制毒駕肇事事故,日前全面引進「新型唾液毒品快篩」設備強化查緝作為,並配合交通部11月19日公布修正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將唾液篩檢與拒測程序正式納入警方執法流程。
大溪分局長徐章哲表示,此次採購的最新型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可在數分鐘內初步判定駕駛是否涉毒,可檢出安非他命、愷他命、大麻、苯二氮平類、依托咪酯、甲基甲基卡西酮及鴉片類等7類常見毒品,有效提升查緝效率,讓毒駕無所遁形。未來將持續在全市各項勤務中加強取締酒(毒)駕,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