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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亂點地主勿心存僥倖 高市環保局代為清除並依法求償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環保局近期針對列管大型髒亂點進行市容環境整頓,依廢清法第11條規定,限期地主2日內清除改善,若未於期限內改善,區隊將先行代為清除,後續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程序向行為人、地主求償相關清除費用,呼籲地主勿心存僥倖,主動善盡土地管理責任。

環保局指出,近期針對山區等偏僻大型髒亂地點,已完成盤查並持續擴大列管,發現常遭市民朋友隨意亂丟垃圾成堆,或遭不肖業者惡意非法棄置廢棄物,造成環境髒亂,目前已由地主及區隊完成26處清理,將調閱周邊監視器,倘查獲行為人,後續將依廢清法第36條規定,除裁處6,000元~300萬元罰鍰外,並移送法辦。

環保局呼籲地主加強巡查,妥善管理土地,也勿心存僥倖,區隊代為清理後,仍會依法向行為人、地主求償清除費用。也呼籲市民朋友不要隨意亂丟垃圾,業者更不得任意非法棄置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市民如發現污染情事,可撥打1999或07-7317600公害陳情專線通報,環保局將立即派員查處,共同維護市容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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