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今(22)日出席國民黨高雄市議會黨團黃香菽總召主持的「高雄市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處理廠設立及運作機制探討公聽會」,與眾多產官學代表共同研究,針對高雄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的源頭減量、中間分類以及最終去處,未來該如何管理,以因應目前許多工程出土不能運出的困境,及避免公共工程及民間建設工程停擺,並對目前的法條部分提出看法。
柯志恩表示,許多建築工程在建造拆遷時,因施工場地面積有限,加上各種成本考量,為加速清運,往往未能在拆除現場即進行源頭分類,多數業者甚至在源頭拆除時,便把營建廢棄物、混合物及剩餘土石方混雜在一起交由清運業者清運,從而提高後續分類難度及去化處理成本,這也是造成營建剩餘土石方後段非法傾倒與掩埋之成因之一。
柯志恩強調,雖然環境部日前已公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法,增加綠色設計準則,以法律強制力落實建築工程源頭土方減量,但她認為草案制訂的罰鍰部分處罰過輕,恐怕會重演過去廢清法因罰鍰過輕,導致與所獲利潤相比無關痛癢,對不法業者無嚇阻作用。
另外柯志恩提出,根據農業部訂定的「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農業用地為從事農業使用而有填土需要者,其填土土質其一不得為營建剩餘土石方,但農業部自己又在110年的函釋,認為農民如果確實為農業使用目的,須混合外來土壤以調整土壤質地,以利耕作者,得向收容處理場所(土資場)取得篩選分類後土壤,並依地方政府自治規定,檢具合法土方來源證明等文件辦理。
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又在今年8月頒布的「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核定本)中,提出要農業部協助各地方政府建立申請地層下陷不利農業經營之農業用地改良作業機制,以提供適合農業填築之「優良乾淨營建剩餘土方填埋」。
柯志恩說,這種「母法禁止、函釋放寬、政策又鼓勵」的狀況,讓她相當疑惑,到底營建剩餘土石方能不能回填農地?針對柯志恩疑問,農業部官員在現場也說明,如果農地要作為最終收容的土資場,必須依照使用目的變更地目,至於經土資場分類過後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其中適合填埋至農地的土壤,因為具備合法、可控管及經分類三大條件,在填埋上沒有問題。
柯志恩表示,雖然農業部解釋詳盡,但她還是希望農業部能夠研究如何把法規補充得更明確,避免地方政府在處理或管理營建剩餘土石方時,有認知不一樣的狀況。
另外,高雄近期經歷數個月的「土方之亂」,參加公聽會的產業界代表,不少人提出包括目前營建工程產出的土石方無處可去、民間土方運送費用漫天喊價、興建透天工程明明挖出的土方可以直接回填,卻受限法規,必須先花一筆費用運到土資場,再以三倍價格買回的不合理狀況,甚至有人談到一度淚灑現場,讓柯志恩相當不捨。
柯志恩說,她先前接受民眾陳情,揭露美濃大峽谷農地遭破壞的環境問題,主要就是希望中央制訂一套可長可久的營建土石方管理機制,她也肯定中央這段時間以來針對法規與行政手段的精進改善。
柯志恩強調,營建剩餘土石方的去化處理與管理確實不容易,但身為民意代表,有責任監督政府並提出看法,希望讓政府最後制訂出的相關政策,能更貼近實際情況,並將影響降至最低。
柯志恩感謝黃香菽總召特別舉辦這場公聽會,還有今天出席的陳麗娜議員、陳玫娟議員、陳麗珍、陸淑美議員、李雅靜議員、鄭安秝議員、邱于軒議員,以及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所有議員,對於高雄市營建剩餘土石方問題的關心,強調她會在中央和大家一起努力,共同讓高雄變得更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