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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公告重新規定地價土地 臺東縣政府呼籲各土地所有權人於限期內自行申報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台東報導

臺東縣115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作業,臺東縣政府已於日前完成,將於115年1月1日公告,並於1月2日起至1月31日止受理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申報地價,臺東縣政府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所申報之地價係作為課徵地價稅之依據,若未於公告期間申報者,將以公告地價百分之80為其申報地價,呼籲各土地所有權人請於限期內自行申報,以免影響權益。

臺東縣地政處說明,土地所有權人所申報地價將是未來課徵地價稅之依據,依照規定公有土地以各該宗土地之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免予申報;私有土地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者,政府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未於公告期間申報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另公告土地現值主要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之依據。土地所有權人如對申報地價有關規定,有未盡明瞭者,可逕向轄區地政事務所查詢。

臺東縣地政處指出,配合115年重新規定地價,自115年1月2日起至1月31日止,受理各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申報地價,受理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星期例假日不受理申報),受理申報地價地點為土地所屬地政事務所,公告期間,公告地價表、地價區段圖、土地歸戶清冊等圖表也一併辦理公開閱覽。

為便利民眾辦理申報作業,內政部將於115年1月2日至1月31日止,於該部地政司數位櫃臺(https://dcland.moi.gov.tw/)開放線上申報地價服務,民眾可先至系統「下載專區」安裝客戶端簽章元件後,登入系統使用「網路申辦案件」功能完成申報,歡迎縣民多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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