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因應國內爆發非洲豬瘟疫情,中央近期宣布自116年起全面禁止以廚餘養豬,並將115年訂為「有條件廚餘養豬」的落日轉型期。不過,高雄市政府因應疫情,自今年豬瘟爆發起即率先宣布轄內全面禁止廚餘養豬。考量未來長期廚餘回收處理成本,並落實「產出者付費」原則,高雄市環保局也同步規劃廚餘代處理收費制度。
環保局指出,現行由清潔隊收運廚餘、且屬「隨水費附徵清除處理費」的家戶,仍維持免另行收費;但非隨水費附徵清除處理費者,將依《高雄市代處理廢棄物收費管理辦法》,自115年3月1日起,於岡山、仁武及南區三座焚化廠等指定開放場所,針對進場代處理廚餘開始收費。
考量中央宣布禁用廚餘養豬後的政策調整緩衝期,環保局說明,廚餘代處理費將採分階段減價方案計收。第一階段自115年3月1日起,處理費減收50%,事業及非家戶每100公斤收費157.5元,清除機構以專車受委託清除家戶廚餘者,每100公斤收費102.5元;第二階段為116年至117年,處理費減收33%,事業及非家戶每100公斤收費211.1元,清除機構每100公斤收費137.4元;118年起,則依未來生質能源廠的營運收費標準計收。
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廚餘禁止餵養後,短期將以堆肥及瀝乾後焚化處理為主,並嚴格要求焚化廠作業過程須混拌均勻、立即投料,確實控制爐溫與排放監測。今年10月起已強制規定廚餘須瀝乾後才能焚化,目前焚化爐運轉穩定,未受明顯影響。
張瑞琿指出,市府除持續擴增堆肥設備量能,長期也將以促參方式規劃興建生質能源廠,預計117年底完工營運,未來可透過厭氧消化產生沼氣發電,兼顧廚餘處理量能、環境保護及能源回收效益。
環保局也呼籲,本市家戶、各級機關、學校及事業單位,排出廚餘前務必確實做好油水分離,以達源頭減量、降低後端處理負荷,並請民眾持續落實一般垃圾、資源回收及廚餘三大分類,共同推動垃圾減量與資源循環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