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為持續提升集合住宅公共安全,工務局長楊欽富今(25)日表示,自今(115)年起擴大推動「集合住宅公共安全檢查實施改善項目補助」,補助對象從原先的 8 至 15 樓放寬至 6 至 15 樓集合住宅皆可申請,並將最高補助金額提高至 30 萬元,申請期限延長至 115 年 12 月 1 日止,已獲其他市府相關補助計畫者不得重複申請。
楊欽富指出,高雄市自111年公告實施「8樓至15樓集合住宅」,應每3年1次於1月1日至3月31日(第一季)前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6~7樓集合住宅自114年亦應每4年1次於第一季度前完成申報。為強化集合住宅使用安全,今(115)年持續補助集合住宅改善公安缺失補助,提高補助金額擴大補助適用6樓至15樓集合住宅皆可提出申請。
值得一提是,今年補助項目新增三類,包括住戶外推門扇影響安全梯之門扇(含框)拆除改善、避雷設備修繕或更新,及緊急供電系統改善。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可依公共安全檢查結果,針對需改善項目進行施工,完成申報後即可申請補助,期透過補助制度誘因,提升集合住宅公共空間的防火與避難安全水準。
6樓至15樓集合住宅建築物公安檢查補助,大樓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可先洽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員,依照各大樓於111至114年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提列改善計畫書(F2-1-2)所需改善的項目或本補助項目明細表所列項目內容進行改善,於完成補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取得「查核合格」或「補助項目已於最新改善計畫檢討項目完成改善(即單項目申請補助)」之申報結果通知書向該局提出申請補助,補助費用依改善項目之補助單價覈實補助,最高總補助30萬元。
工務局提醒,公共安全設施悠關住戶生命安全,針對常見影響逃生與防火安全之缺失,市府持續提供經費協助,鼓勵社區主動改善。
如需協助或對申請程序有疑問,民眾可於上班時間洽詢:
四維行政中心 5 樓建築管理處(第五、六課)
電話:07-3368333
北高雄轄區:分機 2418–2422
南高雄轄區:分機 2423–2427
相關申請文件與補助資訊可至建築管理處網站「高雄市6樓至15樓集合住宅公共安全檢查實施改善項目補助專區」查詢與下載:http://build.k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