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顏欽賢/台中報導】
為維護空氣品質、守護市民健康,汽油車排氣檢驗制度自112年7月1日正式上路。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醒,出廠滿8年以上的汽油車,每2年須辦理1次排氣檢驗;若檢驗不合格,則須連續2年接受檢驗,待連續檢驗均合格後,才能恢復每2年1次的檢驗頻率。若逾期未檢,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可處5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指出,環境部已公告相關檢驗規定,自115年1月1日起,汽油車排氣檢驗將由地方政府環保局委託合格認證的汽車代檢廠辦理。車主只要依規定完成定期車輛安全檢驗,代檢廠電腦系統將自動判斷是否需進行排氣檢驗,車主僅需依行照上標示的檢驗期限(發照日前後1個月內)前往代檢廠受檢即可,無須額外查詢資料,也不會增加費用。

環保局強調,透過制度化管理汽車代檢廠,不僅可確保排氣檢驗結果的公正性與可信度,也能提升整體檢驗流程的便利性。目前台中市通過認證的汽車代檢廠,在設備、作業環境及專業人員配置上,皆符合中央規範,市府亦將持續辦理查核與輔導,確保制度順利銜接、檢驗品質不打折。
環保局也提醒,汽油車雖不像柴油車會排放明顯黑煙,但其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等污染物,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尤其在高溫、日照強烈時,更容易生成臭氧等二次污染物。呼籲市民養成定期保養車輛、按時完成檢驗的好習慣,並多利用大眾運輸、減少用車頻率,共同為台中空氣品質與市民健康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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