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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立委李貞秀宣誓就職 未上台綠營就忙著逼解職

民眾黨的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讓陸配李貞秀今天宣誓成為中華民國第一個陸配立委,李貞秀53歲,嫁到台灣33年,生了5個臺灣之子,照理說李貞秀應該成為新住民的樣板楷模,結果拜執政黨之賜,李貞秀成為有史以來第一個尚未就職就被內政部要求「解職」的立委。

李貞秀表示她熱愛台灣,唯一的效忠對象也是中華民國,並認同立委必須單一國籍,也為此專程赴對岸辦理放棄國籍手續,但是對岸在不承認中華民國的情況下拒絕受理,荒謬的是綠營官員、民代只會出一張嘴,不斷要李貞秀努力放棄國籍,難道這是個人努力可以做到的事?就如同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所言,「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陸配因為台灣身分放棄國籍成功。」

內政部表示已將「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送達李的國會辦公室,李貞秀無奈回應,「我都不知道什麼時候,中華民國內政部開始幫對岸跑公文」,而且還是對岸公安局不受理的文件,「我會轉交給內政部,請他們去放棄看看。」目前兩岸特殊關係下,陸配來台拿到身份證的程序是註銷原對岸戶籍,而無法放棄國籍;根據內政部長劉世芳和立委吳思瑤嗆聲中國網站就有「退籍申請表」,但該「申請表」不等同「放棄證明」,難道李貞秀填該退籍申請表送到內政部,劉世芳就能代為宣告李貞秀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立院則指出,當初是中選會辦理選舉,公告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接著民眾黨執行不分區立委兩年條款,中選會亦公告遞補名單。立院只是依照中選會給的名單辦理立委宣誓就職報到程序,非執法單位,也沒有任何權力解職立委。

居住33年,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超過20年,今天執政黨自我解釋的一句話,就要剝奪身為國民的參政權,憑什麼?參政權是憲法保障的權利,難道換個總統就可以霸凌國民,或是拿陸配當賴政府的台獨祭品?

賴政府上台後全面清查並要求陸配放棄中國籍,即使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卸任了,一樣被「註銷」議員資格,花蓮縣議員鄧萬華被註銷議員資格,已訴願勝訴撤銷原處分,但內政部還堅持未到最後結果,而史雪燕和鄧萬華都是在蔡英文任內當選公職,賴清德從未走出小英情結,更何況賴政府昨是今非的戲碼也非首次上演,重要的是賴清德絕對不會放棄任何可以展現台獨意志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