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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關年節食安 竹縣府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拒買來源不明食品


▲新竹縣消保官協同衛生局辦理春節食品稽查。(圖/記者蔣彤雲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蔣彤雲/新竹報導】
         
農曆新年將至,新竹縣消保官提醒民眾,選購年節食品時應慎選來源可靠、標示清楚的商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食品,以確保年節飲食安全、吃得安心。

新竹縣長楊文科關心年節食安問題,新竹縣消保官為加強把關年節食品安全,協同衛生局辦理春節食品稽查專案,針對肉品、蛋類、水產、臘肉、醃製品、加工食品、即食品及蔬果等春節常見食品進行抽檢,檢驗項目涵蓋衛生標準、防腐劑、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等。


▲新竹縣消保官協同衛生局辦理春節食品稽查。(圖/記者蔣彤雲攝) 

新竹縣消保官陳雅芳表示,消費者採買年貨時,應注意食品包裝是否完整、標示是否清楚,避免購買顏色過於鮮豔或來源不明的食品,優先選擇具優良認證的商家,隨著網購年菜的消費者日益增加,提醒業者透過預購單或網際網路販售年菜,屬於通訊交易,除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的商品,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無鑑賞期之適用外,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所定之七日鑑賞期。

陳雅芳提醒消費者於收受商品時,應檢視商品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是否與訂購內容相符,如發現商品不符或外觀、包裝或保冷狀況有瑕疵,立即拍照存證,並儘速與業者聯繫反映。

另就圍爐年菜或餐廳訂席消費部分,陳雅芳指出,業者收取的定金不得超過預定總價的20%;若消費者提出解約,亦應依衛福部公告的「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辦理退費。

陳雅芳呼籲,民眾於預訂年菜或餐席前,應詳閱網站公告商品規格及交易內容,充分釐清權利義務。同時也提醒業者,依法揭露相關資訊並確實履行契約;春節期間供貨與物流運輸量大,消費者與業者均應留意實際交貨及用餐時間,為降低消費糾紛發生,建議業者建立訂單成立的確認機制,消費者下單後也應再次確認是否收到「訂購確認信」或完成訂購程序,以免自以為訂購成功,屆時卻收不到年菜的事情發生。如發生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