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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SEC定調NFT為收藏品 非證券仍採個案評估存不確定性

商傳媒|方承業/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Paul Atkins近日針對非同質化代幣(NFT)的監管定位發布明確聲明,指出這類數位資產在多數情況下應被視為「收藏品」,而非證券,因此通常不受美國證券法規的管轄。此舉為長期以來關於NFT法律地位的爭議帶來重要釐清。

Paul Atkins在日前接受CNBC採訪時表示,SEC已發布一份解釋性文件,明確指出四類數位資產通常不屬於證券的範疇,包括數位商品、數位工具、數位收藏品(如NFT),以及穩定幣。他強調,這項區分有助於市場結構更加清晰,並能協助企業與投資人理解應適用的法規。

Atkins進一步解釋,NFT之所以被歸類為收藏品,是因為用戶購買它們的目的多是為了持有,而非追求直接的財務回報。這使得NFT在大多數情況下,不符合投資契約的定義,類似於傳統的實體收藏品,例如棒球卡。他指出,數位資產的主要用途,對於其分類至關重要。

然而,這項監管澄清並非一概而論。Atkins強調,每項NFT仍將根據其具體結構進行個案評估。監管機構會審查其銷售條件、相關承諾以及發行者的角色。這意味著,儘管大多數NFT可能被視為收藏品,但部分項目仍可能因其特定結構而被重新歸類為證券。SEC主席認為,這種個案審查的方式有助於避免對市場進行過於僵化的分類。

儘管SEC的聲明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指引,市場上的不確定性依然存在。此一澄清是在美國金融監管機構提出為加密貨幣公司設立「安全區」之後發布,旨在為新興階段的加密貨幣項目提供更具彈性的發展框架。但由於NFT的設計與用途多樣,其實際資格認定仍可能引發不同解讀,加上各地區法規環境持續演進,國際間的適用性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