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吳承岳/台北報導
韓國自1986年實施的「同一人指定制度」已屆40年,這項旨在監管財閥家族企業、防範少數持股卻掌控整個集團的法規,如今正因其與現代經濟及社會脫節而面臨廢除或重大改革的呼聲。
該制度設立之初,韓國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約為100兆韓元;而去年,GDP已飆升至超過2663兆韓元,成長逾26倍。然而,監管框架卻仍沿用40年前的「小學程度」標準,未能反映當今複雜的全球治理結構與以資訊科技為基礎的新興產業生態系統。批評者指出,此制度在認定「同一人」時,常以模糊的「影響力」而非持股比例來界定創辦人為控制人,這嚴重挑戰了法律的「明確性」原則。
「同一人指定制度」要求企業官員監控遠親的股票交易,將經濟利益的範圍延伸至「六等血親及四等姻親」,這在核家族正轉向單人戶時代的今日顯得格格不入。一項最新調查顯示,逾半數韓國公民將經濟利益範圍限於直系親屬。這導致企業必須不斷追蹤鮮少往來的親屬股權變動,若因無意疏漏而導致公司領導人遭受檢方調查,無疑是「為監管而監管」。此外,在現代法治國家中,要求企業為其無強制調查權的親屬個人投資細節不明而提交「虛假文件」負刑事責任,這實屬無法接受。報導指出,全球並無其他國家設有類似韓國的「同一人指定制度」及其相關配套法規,此舉恐造成「反向歧視」並打擊投資意願,被形容為「加拉巴哥式(Galapagos)監管」。一名韓裔外國投資者曾疑惑地表示:「為什麼我必須申報十多年未曾聯繫的表親的股份,而不是關注企業願景和財務報表?」
短期而言,改革建議將指定重心從「自然人」轉向「企業」,以減輕個人過度負擔,並將資料申報義務劃歸企業,對於無意疏漏則改以行政處罰而非刑事處罰。長期來看,則建議徹底改革過時法規,並轉型為已開發國家普遍採用的企業治理監控系統。雖然該制度在過去經濟發展時期,對於防止資本集中與確保透明度曾有其歷史合理性與必要性,但如同所有法規,其亦有「保質期」。在經濟模式於40年間發生巨變的背景下,尋求符合當前現實的合理替代方案,而非固守過時的監管慣性,顯得更為審慎。畢竟,企業是「國家經濟的心臟」,賦予企業彈性,使其得以投資未來技術並在全球舞台競爭,而非受制於過時的「族譜核查」,至關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