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3日舉行第二次總統彈劾案審查會,賴清德總統再度沒來,民進黨黨團也全體缺席,理由是「不陪在野黨演戲」。但更值得注意的細節是:上次總統府至少還正式發公文給立法院,搬出憲法法庭判決說明為何不出席;這次連公文都不回了,只在雙方聯繫時口頭說一聲「不來」,擺明把立法院的正式邀請當空氣。
這不是行政疏失,這是一種態度。從正式函覆到口頭告知,總統府對立法院的輕視程度,肉眼可見地在升級。或許執政黨認為彈劾案根本過不了,懶得認真應對;但問題是,你可以不怕彈劾,卻不能無視國會的正式公文——那是憲政體制最基本的運作禮儀,不是可以視心情決定要不要遵守的規定。
在野黨這邊,藍白兩黨雖然動員到場、輪番上台,卻也因為少了執政黨的參與,整場審查會變成對著空氣開砲。羅智強用力批「賴氏檢調東廠」,拿設計師聶永真的「合法的飯真香」事件開刀,說這些飯根本不合法,只是因為檢調不查、不辦,才變成「香噴噴的合法飯」。賴士葆則直接說台灣選出了一個「民選皇帝」,除了立法院還剩一點制衡力量,其他各院已經全面「內閣化」。民眾黨的王安祥則把砲口瞄準核電政策,質疑賴政府一邊攻擊在野黨推核電,自己後來也要重啟核電,雙重標準說不清楚。
這些批評不是沒有道理,但在執政黨全體缺席的情況下,說再用力也只是自說自話,審查會少了交鋒,多了表演的成分。民進黨選擇集體迴避,或許是怕給彈劾案「抬轎」,但這種做法也讓外界對他們「不接受問責」的印象又加深了一層。
說到底,這整件事真正的問題不是彈劾會不會過,而是:當立法院依法行使審查權,行政部門的態度是什麼?是認真回應,還是能閃就閃、能拖就拖?
總統府說立法院無權直接問責總統,這個法律論點有其依據。但憲政運作從來不只是法條的文字遊戲,還需要各方對制度本身的基本尊重。兩次缺席、這次連公文都不回,這些動作加在一起,傳遞的訊號很清楚:我不在乎這個程序。
彈劾案最後大概不會成功,但這場審查會真正讓人擔心的,是行政與立法之間的互信已經薄到快沒有了。這條裂縫,才是比彈劾結果更難修補的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