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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蒲遷村制度沒辦法接住每一個有安置需求的人,陳麗娜提出五大訴求解決問題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 13)日總質詢指出,大林蒲遷村條件雖然修得比較好,但還是有破口,沒辦法接住每一個有安置需求的人。未達成遷村不漏接,她提出五大訴求,主張應以「實際居住事實」作為最高安置原則,凡於遷村基準日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者,不分地主、承租戶、農地、公保地或土地面積大小,都應擁有申購安置住宅資格。建立農地公保地工廠重建與居住雙軌處理機制。針對小坪數住商用地戶提出補充安置方案。重新檢討安置住宅價格機制,以108年遷村基準日的建築平均成本作為計價基礎。並要求市府提出分類清冊,釐清目前未被任何方案涵蓋的居民戶數,逐類提出解方。

陳麗娜表示,大林蒲遷村已進入協議價購與選地階段,目前的100多場說明會開完以後,民眾就要栽10月底繳交意願表。整體計畫已正式邁入執行,但目前無論是小坪數住商用地、多數人持分土地、農地工廠,甚至工廠內長期居住者,都仍存在明顯制度缺口,呼籲高雄市政府應盡速盤點需求、提出完整安置與補償方案,避免居民在遷村過程中成為「制度孤兒」。

陳麗娜表示,目前小坪數土地可透過補購方式達到最小建築面積,住宅用地可補購至約15坪、商業用地可補購至約18坪。但仍有不少多數人持分土地住戶,即使拆分、歸戶後,土地面積仍不足法定建築規模,也無法適用畸零地購地方案,這些土地最後只能集中到小建築面積專屬街廓,等待後續市場交易。這些雖然能保有未來取得土地的機會,立意良善,但這些住戶若本身有居住需求,未來到底該如何安置?

在農地與公保地部分,陳麗娜表示,市府近期追加20億元經費後,已放寬部分資格,包括都市計畫前既有住商使用、長期居住事實,以及都計後合法建物,都可比照住商用地適用一坪換一坪及地上物補償。然而不符合放寬資格的農地公保地主,仍存在一些有待解決的問題。比如農地工廠設備並未納入補償,許多營業設施一旦拆除便無法復原,未來重建成本沉重。此外,農地換地後面積恐縮減至原本約45%,工廠規模大幅縮水,恐衝擊產業生存。她建議市府研議租用、讓售或申購機制,協助工廠維持基本營運規模。

陳麗娜也質疑,目前安置住宅價格採土地成本加興建成本浮動計算,隨著營建成本上漲,居民負擔只會越來越重。她主張,應以108年10月8日遷村基準日的興建成本作為固定基準,並由中央提供差額補貼,避免民眾在遷村後還需額外負擔大量價差,真正落實居住權不縮水。

陳麗娜強調,大林蒲遷村不應出現任何被遺忘的人,包括鳳鳴里17鄰居民的居住權也不應被犧牲。她呼籲市府重新盤點制度缺口,在大林蒲有實際居住事實的居民,不管他的身分是地主還是承租戶、土地是住商或非住商的農地公保、擁有的土地面積是大還是小,也不管他分戶分到什麼程度,只要是遷村基準日前設籍的,至少都應該讓他們擁有申請購買安置住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