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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會活動,安全第一!」高市消防局呼籲:若發現違規立即開罰決不寬貸!

「廟會活動,安全第一!」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於0514日向廟方進行繞境前宣導

【今傳媒/記者蔡學民報導】
廟會遶境及神明聖誕等宗教慶典,常以施放爆竹煙火來表達敬意與增添熱鬧氣氛。然而,不當的施放方式,不但易引發火災、造成民眾受傷,更會產生空汙及噪音,影響周邊居民。為兼顧傳統民俗與公共安全,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特別於各宮廟活動前加強宣導,提醒廟會,務必遵守爆竹煙火的使用規定。

5月17日前鎮區濟南宮眾安堂遶境活動,消防局前鎮分隊於5月14日即派員至廟方進行爆竹煙火宣導,廟會繞境期間隊派員全程監控與蒐證,發現廟方違規施放,即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29條第七項及本市相關自治條例,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款。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呼籲若活動中需施放實體爆竹煙火,主辦單位與參與民眾應確實遵守以下規定,確保人身與財產安全:

一、認明「個別認可標示」: 購買爆竹煙火時,務必確認產品上貼有內政部消防署核發的「個別認可標示」。拒絕購買來路不明、無標示或標示不全的非法產品。
二、依產品說明安全施放: 施放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將爆竹煙火朝向人群、建築物、車輛或易燃物發射。切勿將多個爆竹煙火串接、堆疊或放置於柏油桶內點燃,以免瞬間爆炸威力過大造成意外。
三、專業煙火需事前申請: 若欲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如大型高空煙火等),必須依規定於活動前向消防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並由專業人員進行施放,嚴禁一般民眾私自施放。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表示,為防範未然,消防局均會於廟會活動前主動拜會宮廟負責人說明相關規定。活動期間亦會編排專案勤務,沿線進行蒐證與安全維護。另建議各宮廟於遶境期間,以「環保電子鞭炮」音效取代傳統實體爆竹,不僅能維持熱鬧氣氛,更能減少空污與噪音,展現高素質的宗教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