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新聞-記者李祖東/屏東報導】去(114)年3月間,一名男子在屏東市市區某路口遭警方實施盤查,當場查獲毒品愷他命施用工具K盤。警方調查時,男子坦承施用愷他命,並同意採尿送驗,檢驗結果男子尿液呈現第3級愷他命代謝物陽性反應。經警方裁罰該男子罰鍰新台幣2萬元,須在指定日期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毒品危害講習6小時,查扣施用工具沒入銷燬。
不過,該男子事後未依期限繳納毒品罰鍰,另因未依限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及駕駛汽車多次違規停車遭裁罰,男子均未在指定期限內繳納罰款,相關案件陸續經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部公路局高雄監理所屏東監理站檢具相關資料移送屏東分署執行。
承辦書記官調查義務人財產,發現男子持有多檔熱門ETF,書記官研判男子有錢投資,應具一定程度財力,進一步調查名下金融帳戶存款足以繳納罰鍰,男子卻未清償欠款。書記官隨即發文扣押存款,順利清償男子積欠的毒品罰鍰及交通違規罰款,金額合計近3萬元。
屏東分署指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此外,分署將持續貫徹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打毒政策,民眾若收到裁罰通知應依限繳納,否則將面臨查封、扣押等強制執行措施,得不償失。分署呼籲民眾切勿碰觸毒品,毒品不僅對身體造成巨大傷害,進而使人失去工作、家庭破碎,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民眾一旦發現身邊親友有接觸毒品情形,應儘早尋求社會專業資源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