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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最高領4.5萬、社區公共空間領5萬 屏東縣米克拉颱風災後慰助專案 即日起開放申請


【記者林家慶報導】

  因應屏東縣多處商家與住宅社區遭受米克拉颱風強降雨侵襲並協助災後復原,屏東縣政府除啟動「米克拉颱風商家淹水慰助金專案」外,更考量中央補助未涵蓋公寓大廈之公共空間,主動加碼編列經費,將地下室、機電空間等室內公共區域納入慰助範疇,展現照顧縣民並協助社區重建的決心。
本次慰助對象及慰助標準如下:
1.商家:
淹水高度達50公分(含)以上者,慰助 3萬5,000元(含縣府慰助1萬5000元與中央2萬元),另可申請家電受損補助(上限1萬元);淹水高度達30公分(含)以上但未達50公分者,縣府慰助1萬元,另可申請家電受損補助(上限1萬元);未達30公分者,縣府慰助1萬元。
2.公寓大廈室內公共空間:
依實際淹水高度,達50公分以上者每棟慰助5萬元,未達50公分者每棟3萬元。
  本專案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符合資格者請向受災地址所屬之鄉鎮市公所申請。申請時需備妥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如營業登記、營業證明等)、受災照片、房屋門牌照片及存摺影本;如淹水高度達30公分以上者,可視實際情況檢具相關憑證同時申請家電受損補助。
  縣府城鄉發展處提醒,同一門牌之住屋與商家僅能擇一請領,公所採書面審查,核定通過後撥款,請符合資格之民眾務必於期限內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