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30)日獲悉台灣消保協會公布南部地區傳統市場新鮮麵條抽驗結果,協會於高雄市抽驗15件產品,其中2件檢出苯甲酸。衛生局表示,平時即持續執行市售麵製品稽查抽驗,112年至115年7月已抽驗185件;獲悉本次資訊後,隨即派員前往相關販售場所及製造業者,依法定程序另行查核、抽驗,並主動聯繫協會取得完整檢驗報告、檢驗方法及採樣資料,以利比對產品來源、製造批次及販售流向。
衛生局指出,市售麵製品抽驗範圍涵蓋製造工廠、製麵場所、麵攤、麵店及市場攤商等處,112年至115年7月共計檢驗185件。112年有1件水餃皮檢出苯甲酸0.952 g/kg;113年有1件拉麵及1件麵條,分別檢出苯甲酸1.75 g/kg及0.241 g/kg,相關案件均已依法裁處。
除持續辦理例行抽驗外,衛生局本次也啟動傳統市場及濕麵條製造業擴大稽查,查核食品添加物來源、使用紀錄、製程衛生、產品貯存及販售情形,並抽驗防腐劑、殺菌劑及著色劑等項目。如經查核或檢驗確認,製造、加工或調配過程違規使用食品添加物,即屬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不合格產品亦將依法下架回收。販售業者如販售不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規定的產品,則依同法第48條規定辦理。
針對消保協會此次公布資料所列、曾有違規紀錄的1家業者,衛生局查核歷年資料顯示,105年至114年間共針對該業者無預警稽查抽驗13次,其中105年、106年及110年各有1件產品抽驗不合格,分別依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107年有2件產品抽驗不合格,合計裁處新臺幣4萬元,近3年抽驗結果均合格。衛生局今日已再次派員前往該業者查驗,並列為本次專案重點稽查對象,將進一步查核食品添加物來源、製造紀錄、原料及產品流向。
衛生局強調,新鮮麵條未列於苯甲酸准用食品範圍,業者不得違規添加。食品添加物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不得以延長保存期限為由,取代應有的製程衛生、溫度控制及貯存管理。
為保障市民飲食安全,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落實衛生自主管理,注意原料來源、製造環境及產品貯存條件,並可參考衛生福利部公布的「麵製品食品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民眾選購麵製品時,應選擇商譽良好、作業及販售環境清潔衛生的店家;購買新鮮麵條後應冷藏貯存並儘速食用。如發現產品有異味、變色、發黏或其他異常情形,應停止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