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假旅遊旺季來臨,不少民眾出國時會購買感冒藥、止痛藥、保健藥品、中藥材或中藥製劑返國。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自國外攜帶藥品回臺灣應遵守自用藥品攜帶規定,避免因超過限量或未備妥相關文件而影響通關權益。
嘉義市政府衛生衛生局表示,自國外攜帶自用藥品入境,應留意下列規定:
一、非處方西藥,每種不得超過12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36件(盒、罐、條、支)。
二、處方藥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者以合理用量且最多6個月為限;未攜帶醫師處方箋者,以2個月用量為限;針劑產品則應備妥醫師處方箋。
三、中藥材每種不得超過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每種不得超過12瓶(盒),合計不得超過36瓶(盒)。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出國前應先了解自國外攜帶藥品入境相關規定,返國時遵守自用藥品攜帶限量,並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或宣稱誇大療效的藥品。如有用藥需求,應循正當醫療管道,由醫師診療並使用合法藥品,共同守護自身及家人健康,安心旅遊、順利通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