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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不滿頻遭抹黑與詐團掛勾 陳歐珀具狀控告黃琤婷加重誹謗

立委陳歐珀今(26)日向宜蘭地檢署遞狀,向國民黨立委參選人黃琤婷提出加重誹謗告訴。陳歐珀表示,擔任公職這20幾年來,他從不逃避各界檢驗,然而自imb案偵結起訴後,黃琤婷仍多次抹黑他與詐團掛勾,為了遏止不良選舉風氣,與律師討論蒐證後決定提告。

陳歐珀備齊證據向黃琤婷提告,宜蘭地檢署已受理。

陳歐珀表示,黃琤婷第一次抹黑自己與詐騙集團掛勾,是在5月事情剛發生時。當時因為檢警已經啟動imb案的調查,真相尚未水落石出,所以他能容忍外界的各自解讀。然而自imb案於8/29偵結並起訴相關嫌疑人後,應已證明他未參與詐團運作,黃琤婷卻仍多次透過媒體公開抹黑陳與詐騙集團勾結,甚至在造勢場合及派報的方式發放「詐騙門神」的文宣,已經突破道德底線,決定提告。

陳歐珀說,縣長林姿妙被以「貪污、洗錢、財產來源不明、偽造文書」四大罪起訴,黃琤婷都可以代替法官替縣長宣判無罪。如今為了個人的選舉利益,面對他根本未被起訴的案件,寧可罔顧事實也要進行人格抹殺,不只凸顯只有顏色沒有是非的立場,更嚴重敗壞宜蘭選舉風氣。

陳歐珀在告訴狀提出5項犯罪證據,指黃琤婷涉犯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陳歐珀呼籲,黃琤婷議員是國民黨議會黨團的當然成員,不必與黨團所發出的選舉文宣做切割,也不要用問號來逃避責任。面對陳俊宇相約向神明發誓,黃琤婷不敢出席;如今他向地檢署提出告訴,黃琤婷還能逃避面對法律嗎?身為公眾人物,請勇於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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