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周姓婦人因欠繳公費新9千餘元,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周婦因負擔胞弟醫療費花光所有積蓄,且工作僅能做到今年3月初,生活困頓,無力繳納積欠費用,因而立即協助其轉介民間愛心及社福團體,且於本月25日派員親赴周婦住處關懷訪視並致贈愛心物資,使周婦及鄰居感受到滿滿的愛心與溫暖。
新北分署指出,周婦因積欠公費被移送執行,她致電向執行人員表示,平日與胞弟相依為命,但胞弟於前年12月突發性腦中風無法工作,僅由她一人做臨時工維持生計,因負擔胞弟醫療費用花光所有積蓄,雖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轉介,現於新北市政府遞送公文打工,月薪約2萬元,但工作僅能做到今年3月初,且目前的房子是親戚提供借住只能住到3月,又年節將至,家中瓦斯爐壞掉無法煮飯,實無能力繳納積欠公費。
新北分署獲悉後,立即協助其轉介各民間愛心及社福團體,期能幫助周婦度過難關,另新北分署執行人員也本月1月25日在寒冬及風雨下前往周婦住處現場訪視,並致贈愛心物資及關懷紅包,周婦對新北分署暖心幫忙表達感謝之意。
新北分署表示,會秉持著「執行有愛,公義無礙」理念,對於弱勢義務人發揮同理心,協助轉介社會局、就業服務處等政府機關及民間社福機構尋求協助,或由分署愛心社主動透過捐贈物資或現金方式,幫助義務人度過難關,使民眾感受到行政執行機關也有愛心及溫暖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