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楊姓男子的哥哥去年3月過世,經家人討論決以樹葬辦理後事,4個月後,楊男突然想起哥哥生前想要海葬,竟擅闖公墓挖掘哥哥骨灰遭送辦,檢察官認為,楊男雖出於好意想完成胞兄遺願,但不能擅自挖掘墳墓,審酌他認罪而予以緩起訴,繳公庫3萬元,但他日前另涉其他案件被起訴,緩起訴因而被撤銷,今依侵害墳墓屍體罪起訴楊男。
檢方查出,楊男胞兄去年3月間因故過世,楊男胞兄女兒與家人商討決定以環保樹葬辦理後事,且邀請親朋好友參加告別式。4個月後,楊男突然想起哥哥生前曾說過想要海葬回歸大自然,楊男竟為完成哥哥遺願,未與其他家人商量就帶著工具善闖公墓,挖掘胞兄樹葬穴位,試圖找出胞兄骨灰。
不過,楊男才剛開始挖墳就被公墓管理員發現後制止並報警處理。楊男被逮後表明只是想要完成胞兄遺願將其骨灰海葬,才挖墳胞兄骨灰,並無侵害墳墓屍體犯意。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定,楊男若想完成胞兄遺願,大可與家人商討後向公墓管理員申請,但不能擅自到墓園挖掘,且樹葬的土地會隨著往生者增加而不斷翻新,舊的骨灰有可能會被翻至與新骨灰混在一起,楊男既使挖掘到骨灰,卻不一定就是胞兄的骨灰,認定楊男涉犯侵害墳墓屍體罪。
由於楊男犯後坦承犯行,檢察官同意給予緩起訴處分,但須繳公庫支付3萬元,不過,楊男日前又涉其他刑案被起訴,檢察官因此撤銷其緩起訴處分,今依犯侵害墳墓屍體罪起訴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