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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蘭嶼鄉縣議員黃碧妹  「免入監執行」但將解除職務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楊翰/台東報導

台東縣議員黃碧妹涉嫌詐領議會出席費等津貼新台幣4900元,一、二審均判處1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20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最高法院指出,黃碧妹獲緩刑定讞,雖免入監執行,但因地方制度法規定,將解除縣議員職務。

黃碧妹說,她感到遺憾:雖然未來沒辦法任議員替鄉親發聲爭取資源,但她還是會以別的方式繼續為蘭嶼服務,她的熱忱永遠都在,也謝謝大家關心。

截取自台東縣議會網站

黃碧妹民國107年以親民黨籍參選台東縣議員,高票當選;111年則以無黨籍參選連任成功。台東縣議會議長吳秀華表示,議會尚未收到正式通知,待收到相關文件,會依法處理。

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辭職、去職或死亡,其缺額達總名額3/10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1/2以上時,均應補選。台東縣選委會表示,蘭嶼縣議員只有1選區,應選名額1席,因此根據地方制度法必須辦理補選,補選作業由中央選委會處理。

另外,無黨籍台東縣議員嚴惠美2022年選舉時涉嫌賄選,最高票落選的競選對手高美珠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判當選無效,嚴惠美上訴,2月22日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駁回,當選無效確定。議長吳秀華表示,嚴惠美在判決定讞那天就解職了,3月18日由同選區落選最高票高美珠遞補就職。

台東縣議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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