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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因地震差勤可彈性處理

獨家報導 記者翁雪婧/綜合報導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表示各機關學校同仁於上班途中,如因地震導致遲到者,已請各機關學校依個案事實合理從寬認定。如所居住之房屋因受災倒塌或有倒塌之危險,或遭受重大損失等情形,為處理善後,得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自行決定停止上班上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首長得在15日範圍內,視實際需要給予當事人停班(課)登記。

另因應本次地震災害帶來衝擊及所生影響,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已請各機關學校應適時及主動關懷同仁自身與家人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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