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亞生技集團近日再次面對侵權離職員工及不實言論的困擾,引發經營權之爭。集團董事長王長怡作為最大股東及合法負責人,對於遭遇的挑戰,決心以法律手段堅決捍衛公司合法權益。
自去年起,聯亞生技集團多次遭受侵權離職員工的迫害,並遭受不實言論的損傷,直接損害了王長怡的名譽。然而,集團旗下企業一再澄清王長怡的地位和貢獻,並提出相應的證據以反駁不實指控。
最近一次事件發生於4月12日,在離職員工林某率領之下,再度在媒體刊登大篇幅的不實內容,偌大的標題「魔鬼藏在細節裡 聯亞生技公司現金增資案潛藏的法律爭議和風險」,已對聯亞生技商譽造成莫大傷害。對此,聯亞生技再次發表嚴正聲明,強調王長怡女士的地位和貢獻不容抹煞,並提出相應的法律訴訟證據。
聲明強調,王長怡董事長迄今仍為美商UBI成立於1983年12月最大且持股過半(即50.24%)之股東。然有心人士為爭奪經營權仍屢屢刻意無視,一再假借美商UBI名義,對外否認王長怡為美商UBI之最大股東,實不可取!王長怡為捍衛合法權益及闢謠,已於2022年7月29日在美國紐約州法院就美商UBI股權爭議,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其因完成執行認股權而持有美商UBI股權達50.24 %,並要求被告等4人對王長怡個人損失賠償1000萬美元。被告等4人極盡所能用各種方法迴避接受法院通知、拖延與阻撓該訴訟進行。
2023年11月28日,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全字第42號民事裁定不予採信德州判決,理由同上。同年,台灣新竹地方法院裁定參考資料112年度勞全字第2號,明白裁示,轉投林姓奪權陣營的4名離職員工,請求雇傭關係存在等事件中於台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亦遭到法院駁回。
2024年3月11日,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232號民事判決,駁回原告等三人,奪權原告聲稱為美商U B I TW Holding公司指派之董事代表,對聯亞生技提出的確認董事委任關係訴訟。
2024年3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40號民事判決:原告林姓請求判決認可德州判決,在法律上顯無理由,故不經言詞辯論,逕予駁回。判決理由同時宣示不能用一份德州判決來架空台灣公司法、聯亞生技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自決,要尊重台灣行政、司法機關的個案判斷。綜合上述台灣司法機關之認定,美國德州達拉斯縣地方法院編號DC-23-0462確定判決是「原告即被告自導自演」的判決,不予採信。
聲明指出,王長怡作為聯亞生技董事長領導聯亞生技集團之地位從未變動,對於不法人士惡意搶奪聯亞生技經營權,不尊重台灣法制一再的對王長怡及聯亞生技集團胡亂提起訴訟,意圖使王長怡及聯亞生技集團應接不暇,並結合特定媒體,完全不求證即自導自演的汙衊抹黑,收買媒體輿論,其意不外乎藉由詆毀聯亞生技集團創辦人王長怡博士名譽,企圖影響股東及銀行團觀感,造成集團資金斷鍊、進而謀奪王長怡博士40年來一手創辦的聯亞生技集團。
王長怡博士表示自己獨生女被意圖不軌的不法份子綁架利用,煽動一群離職員工,三年來不斷抹黑污衊,自己名譽事小但影響到聯亞生技集團的存續,就絕對不能再忍讓,除了讓證據說話之外,亦將積極正面的迎擊,採取一切可用的法律行動,捍衛聯亞生技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