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過程。(部分畫面翻攝自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
【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同區民權西路與重慶北路三段口,19日8時許發生1起交通事故。32歲陳姓男子騎乘機車沿民權西路東往西行時,聽聞路口有救護車鳴笛示警,遂放慢車速準備停等禮讓救護車,未料一停下即遭後方28歲林姓男子的機車狠狠撞上,2男擦撞後都慘摔倒地。
警方獲報到場,協助2名四肢有多處擦挫傷的騎士送醫,現場依規測量繪圖拍照記錄。警方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2項規定: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初步研判肇事主因為後車的林男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釀禍。詳細事發原因及責任歸屬則待後續調查釐清。
警方提醒,用路人駕駛汽機車行經有號誌之路口,即便是綠燈除與前車保持適當之安全距離外,仍應提高警覺,注意有無執行緊急任務之特種車輛並禮讓其優先通行,行車安全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