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遊戲或直播聊天室中罵人,究竟有沒有成立公然侮辱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在遊戲或直播聊天室中罵人,有沒有可能會成立公然侮辱呢?在我們先前的文章「公然侮辱、誹謗罪差在哪裡?」、「在社群軟體上罵人,可能涉犯公然侮辱!」中,已有初步討論過公然侮辱的規定了,原則上必須是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見聞的狀態下,以不堪的言詞令他人難以自容,此時才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在遊戲或直播聊天室中罵人,有沒有可能會成立公然侮辱呢?在我們先前的文章「公然侮辱、誹謗罪差在哪裡?」、「在社群軟體上罵人,可能涉犯公然侮辱!」中,已有初步討論過公然侮辱的規定了,原則上必須是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見聞的狀態下,以不堪的言詞令他人難以自容,此時才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凶宅」的法律議題,如果遇到房客在租賃契約存續期間於租屋處身亡,不僅減損房屋之經濟價值,也妨害房屋出租或轉賣的機會,此時,身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可以如何請求相關賠償?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一、屋主可以向房客的繼承人請求。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延續上一篇文章「109年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尤其是新增的「濫訴罰鍰」規定!(上)」的討論,我們將繼續說明未完成的部分: 四、增定濫行起訴的相關處罰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249-1條 第1項:前條第1項第8款,或第2項情形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者,法院得各處原告、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下之罰鍰。…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最新的民事訴訟法於民國109年12月30日修正,並於110年1月20日公布,相關的施行日期,除了民事訴訟施行法另有修正的部分(第4條之1簡易程序新增適用之範圍、第4條之6送達與個案濫訴之處罰),皆從公布之日開始施行。 一、便捷化境外送達程序: 民事訴訟法第133條 第1項: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受訴法院陳明者,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與吸食毒品相關的「觀察、勒戒」、「強制戒治」、「附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三種制度,究竟這些種制度主要的內容為何?吸食毒品的行為人在怎樣的情況下,會被處以這些種處分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 一、適用前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二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第1項: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什麼時候可以分割遺產? (1)定有遺產分割契約、或是被繼承人有留下遺囑時。 若繼承人們有全體同意達成遺產分割協議、或是被繼承人有以遺囑表示時,此時即可依照遺產分割契約、或是遺囑當中的方式來進行分割。而,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意定不可分割的最高期限為十年,也就是說,繼承人共有遺產的時間,最多不可以超過十年,以避免財產因共有狀態過久而減損經濟效益。 (2)若無其他法律規定或契約限制時,原則上可以隨時分割。…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口頭」、「不用先支付訂金或租金」就可以成立租賃契約! 租賃契約只要雙方口頭約定即可成立,不需要有書面契約,如果雙方就「以物出租給他方使用、他方支付租金」一事已有共識時,租賃契約即已經成立,不論雙方是否有簽署書面契約、也不論租金是否有確實交付,只要有口頭上的約定即可。 民法第422條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法務部於110年2月20號,公布刑法第185-4條修正草案,針對大法官於釋字第777號中,指出該條文處罰無過失肇事、不論情節輕重一律處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法定刑,因而違憲的範圍內提出相關修正草案。(詳細可以參考我們先前所撰寫過的文章:釋憲後的肇事逃逸罪,大法官說不罰『無過失肇事!』) 現行條文 刑法第185-4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務部修正草案…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公開道歉」的法律問題,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在各大報上面,看過一小塊或甚至達半版的頁面上,有著「道歉啟事」的公告,上頭記載著事件雙方的姓名與道歉緣由,讓全國的民眾都可以藉由報紙得知公告上的相關糾紛,而此種「登報道歉」即是「公開道歉」的一種方式。…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有限公司的股東,是否可以請求查看公司帳冊的問題!而如果請求查看帳冊卻被拒絕,此時又應該怎麼處理呢?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有請求查看帳冊之權利】 A與B之前與其他股東,一同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約定由B擔任公司董事與代表人,由A負責保管該公司的帳戶,共同進行相關的投資專案。若A現在欲調閱公司其他財報資料,但遭B無理由拒絕並妨礙調閱,則A有何權利?…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違法解雇」的勞資爭議,當雇主以各種理由(諸如:違反工作規則、業務成績無法達標、業務縮減),而在違反勞基法的狀況來解僱勞工時,此時,勞工除了可以申請勞資調解外,在後續進到訴訟過程中,有沒有什麼對自身比較有利的主張呢? 因而,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是勞動事件法中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計算資遣費」的法律問題,如果雇主違反勞動契約,高薪低報勞工的勞保勞退、違法調動、甚至非法解雇時,勞工有權利終止勞動契約,並向雇主請求資遣費。 不過,資遣費詳細應該如何計算呢?會關係到領薪制度(日薪制、月薪制)、工資總額認定(獎金、特休未休、加班費等),以下我們僅會針對「日薪制」員工的新制資遣費來做討論,若您有資遣費試算需求,建議也可以善用勞動部網站的「資遣費試算表」喔!…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延續上一篇文章「109年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尤其是新增的「濫訴罰鍰」規定!(上)」的討論,我們將繼續說明未完成的部分: 四、增定濫行起訴的相關處罰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249-1條 第1項:前條第1項第8款,或第2項情形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者,法院得各處原告、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下之罰鍰。…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最新的民事訴訟法於民國109年12月30日修正,並於110年1月20日公布,相關的施行日期,除了民事訴訟施行法另有修正的部分(第4條之1簡易程序新增適用之範圍、第4條之6送達與個案濫訴之處罰),皆從公布之日開始施行。 一、便捷化境外送達程序: 民事訴訟法第133條 第1項: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受訴法院陳明者,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與吸食毒品相關的「觀察、勒戒」、「強制戒治」、「附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三種制度,究竟這些種制度主要的內容為何?吸食毒品的行為人在怎樣的情況下,會被處以這些種處分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 一、適用前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二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第1項: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什麼時候可以分割遺產? (1)定有遺產分割契約、或是被繼承人有留下遺囑時。 若繼承人們有全體同意達成遺產分割協議、或是被繼承人有以遺囑表示時,此時即可依照遺產分割契約、或是遺囑當中的方式來進行分割。而,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意定不可分割的最高期限為十年,也就是說,繼承人共有遺產的時間,最多不可以超過十年,以避免財產因共有狀態過久而減損經濟效益。 (2)若無其他法律規定或契約限制時,原則上可以隨時分割。…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口頭」、「不用先支付訂金或租金」就可以成立租賃契約! 租賃契約只要雙方口頭約定即可成立,不需要有書面契約,如果雙方就「以物出租給他方使用、他方支付租金」一事已有共識時,租賃契約即已經成立,不論雙方是否有簽署書面契約、也不論租金是否有確實交付,只要有口頭上的約定即可。 民法第422條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法務部於110年2月20號,公布刑法第185-4條修正草案,針對大法官於釋字第777號中,指出該條文處罰無過失肇事、不論情節輕重一律處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法定刑,因而違憲的範圍內提出相關修正草案。(詳細可以參考我們先前所撰寫過的文章:釋憲後的肇事逃逸罪,大法官說不罰『無過失肇事!』) 現行條文 刑法第185-4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務部修正草案…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公開道歉」的法律問題,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在各大報上面,看過一小塊或甚至達半版的頁面上,有著「道歉啟事」的公告,上頭記載著事件雙方的姓名與道歉緣由,讓全國的民眾都可以藉由報紙得知公告上的相關糾紛,而此種「登報道歉」即是「公開道歉」的一種方式。…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有限公司的股東,是否可以請求查看公司帳冊的問題!而如果請求查看帳冊卻被拒絕,此時又應該怎麼處理呢?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有請求查看帳冊之權利】 A與B之前與其他股東,一同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約定由B擔任公司董事與代表人,由A負責保管該公司的帳戶,共同進行相關的投資專案。若A現在欲調閱公司其他財報資料,但遭B無理由拒絕並妨礙調閱,則A有何權利?…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違法解雇」的勞資爭議,當雇主以各種理由(諸如:違反工作規則、業務成績無法達標、業務縮減),而在違反勞基法的狀況來解僱勞工時,此時,勞工除了可以申請勞資調解外,在後續進到訴訟過程中,有沒有什麼對自身比較有利的主張呢? 因而,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是勞動事件法中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計算資遣費」的法律問題,如果雇主違反勞動契約,高薪低報勞工的勞保勞退、違法調動、甚至非法解雇時,勞工有權利終止勞動契約,並向雇主請求資遣費。 不過,資遣費詳細應該如何計算呢?會關係到領薪制度(日薪制、月薪制)、工資總額認定(獎金、特休未休、加班費等),以下我們僅會針對「日薪制」員工的新制資遣費來做討論,若您有資遣費試算需求,建議也可以善用勞動部網站的「資遣費試算表」喔!…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繼續和大家討論關於「凶宅」的法律議題,在之前的文章「出租房屋意外成為凶宅,屋主可以如何求償?」中,我們向大家簡介了,相關案件可以用民法侵權行為向房客的繼承人求償,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點開連結看文章喔! 而今天,我們會用實際的案例,與大家更詳細地說明幾個相關的問題,讓大家對於此類案件能有更深的了解: 一、房東可以向繼承人請求哪些項目的賠償? (1)房屋售價大減的賠償?…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遺產分割」的問題,在先前的文章「關於『遺產分割』您需要注意的幾件事情!」中,我們已經向大家初步討論了一些,關於分割遺產的時點、以及方式。 而以下,我們將會用一個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說明,在實務經驗中,此類遺產繼承中,依照後續時間推進,常所需要面臨的「繼承登記」、「裁判分割」等等的問題,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其他人不想分割遺產,那我可以自己把它賣掉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的是關於「外籍配偶」的法律問題,近十多年來,有越來越多的新住民,在台灣組成家庭,然而,針對尚未取得台灣國籍的外籍配偶,在夫妻財產制度、婚後或亡故的財產繼承,法律又是如何來規範的呢? 以下我們將透過案例,起頭先與大家探討幾個法律議題: 一、新住民家庭適用何種夫妻財產制?可以自己約定嗎? 二、外籍配偶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嗎? 【外籍配偶權益面面觀1】…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跟大家討論,關於「醫療大麻」的法律問題!雖然大麻在大家的印象中是屬於毒品的一種,但是因為大麻有些萃取成分具有醫療效用,因而在歐洲、美國、泰國、菲律賓等國家,都漸漸地開放大麻作為醫療用途使用。 而我國衛生福利部面對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點子『開放醫療用大麻』的提案」後,便於2020年5月7日,釋出「對醫療用大麻有限制開放」的政策,詳細的內容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
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延續上一篇文章「外籍配偶在離婚後,能分配到另一半的財產嗎?」,我們向大家討論了,新住民家庭可以適用何種夫妻財產制?是否享有剩餘財產分配權?等與外籍配偶權益高度相關法律問題,相信大家對於此類議題,都有更深一層的了解。 而今天,將會繼續利用相同的案例,和大家討論幾個法律議題: 一、外籍配偶可以繼承另一半的財產嗎? 二、外籍配偶有取得台灣不動產的權利嗎? 三、法院最後如何處理今天的案例? 【外籍配偶權益面面觀 2】…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撤銷贈與」的法律問題,如果,父母將自己的不動產過戶登記給兒女,後來兒女沒有盡到扶養父母的責任,此時,父母可以將當初贈與的不動產收回來嗎?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一、什麼是撤銷贈與? 民法第406條 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民法第419條 第1項:贈與之撤銷,應向受贈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此文章最初授權出處:設計師需要注意的「著作權保障策略」!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設計領域的著作權問題!其實在設計領域中,不管是在設計構思之初、或是與業主洽談合作時、甚至是和同業間或國際比賽的競爭階段,都有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益需要加以留心,以免在不知不覺間,流失了自身辛苦的設計成果。 以下,我們將透過實際的案例,和大家討論以下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法院為什麼會認定案例沒有侵害著作權呢?…
此文章最初授權出處:房地登記給別人之前,如何避免以後拿不回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終於來到借名登記系列的最後一篇文章了,前面「簡介借名登記,究竟誰才是所有權人?」、「將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要留心這些風險!」我們就什麼是借名登記契約的性質有了討論,也舉了一個實際上的案例做為輔助說明,因而,最後則是要討論,在借名登記時可以注意的常見問題,來作為此系列的結尾。 一、對方不還財產,可以告刑法上的侵占嗎? 刑法第335條…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泳客溺水求償」的法律問題,如果是在私人經營的泳池,泳客因游泳不慎發生意外而身亡,此時,救生員、泳池經營者都有可能要對泳客的家屬負起相關的責任,我們也將依照救生員、泳池經營者的法律責任,用2篇文章分別來向大家做介紹!而本篇文章即為救生員的「刑事責任」部分。 以下,我們將用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議題: 一、身為救生員有什麼法定義務必須要遵守的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食品廣告」的法律問題,現在有不少人都會利用網路,成立自身的電商平台,進行各類的買賣,不過,如果涉及到「食品」的部分,在為自家的食品做廣告時,則需要另行注意相關的食安法規,以避免被主管機關裁罰喔! 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說明幾個相關的問題: 一、現行的食品廣告用語,怎麼樣才是合法的呢? 二、是否為專職買賣的企業、有沒有因此營利,會影響相關裁罰的標準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公司登記」的重要性,如果在公司還沒依法設立登記時,就用公司的名義對外為法律行為(例如:簽約、買賣等),此時,相關人員會有怎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利用尚未設立登記的公司,對外為法律行為時,會有怎樣的法律責任? 二、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公司也可以偷天換日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公司解散需支出多少資遣費」的法律問題!尤其是當長年在職的員工,其工作年資剛好橫跨新制、舊制兩種資遣費制度時,此時,雇主應該如何計算資遣費呢? 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例子,來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問題: 一、公司解散要解雇員工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才不會違反勞基法的規定呢? 二、舊制、新制資遣費差別在哪?應該如何計算? 三、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公司解散時,如何資遣員工?】…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當病人沒有辦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意識之下,遇有手術需求且身邊沒有親近的親屬時,誰可以幫忙簽署手術同意書呢? 的法律議題,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一、手術與侵入性檢查或治療,需要病人、其親屬或關係人同意: 醫療法第63條第1、2項(手術部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當病人沒有辦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意識之下,遇有手術需求且身邊沒有親近的親屬時,誰可以幫忙簽署手術同意書呢? 的法律議題,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一、手術與侵入性檢查或治療,需要病人、其親屬或關係人同意: 醫療法第63條第1、2項(手術部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未成年人收養」的法律問題,收養規定在民法的第1072條中,指的是養父、養母與沒有血緣關係的他人,成立法律上血緣關係的規定。在未成年人收養中,主要會更著重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另外,成年人收養部分,可以參考我們之前寫過的文章「成年人收養意義為何?尚須要具備那些要件呢?」) 一、一般來說,收養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遺囑信託」的法律問題,現在不少人會為了百年後的財產規劃,於立遺囑的同時一併將財產設定信託,不過,若是在立遺囑時,不慎侵害到繼承人的權益,則是有可能會影響到後續財產信託的效力,因此,有些較複雜的遺囑信託,常會委由專業的律師、會計師來處理,避免百年後發生繼承人爭產的事件。 以下我們會用一個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討論以下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在立遺囑信託時,需要注意什麼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圍標」的法律問題,現今有不少企業會參與政府標案,當中即有一些政府採購法的規定需要注意了!而事實上「圍標」在政府採購法第87條規定中,就有4種行為樣態,最嚴重甚至會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 因此,在今天的文章中,我們會以實際的案例,向大家說明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詐欺圍標罪」,並與大家討論以下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會向大家討論,關於企業使用客戶、或員工等的個人資料時,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因為,個資法對於濫用個人資料,不僅有行政、民事、還有刑事責任,所以的確是企業在法律風險上,需要稍加留心的一個地方,詳細請看以下說明: 一、依照產業類別而有不同的主管機關。…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土地合併分割」的法律問題,如果有多塊土地和他人共有,當各個共有人間無法就土地分割達成一致的協議時,此時,共有人視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合併分割」,避免各宗土地因獨立分割,而造成土地細分等不利各共有人的情況。 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例子,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是共有物的合併分割?誰可以提起共有物的合併分割? 二、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推定租賃」的法律問題,一般來說,如果房屋無故蓋在他人的土地上,土地的所有人可以請求房屋所有人,將房屋拆掉並歸還騰空的土地,不過,在某些狀況下,例如民法第425條之1的規定,就可以讓房屋所有權人,依法享有法律推定的租賃關係,而免除讓房屋被拆除的命運。 因而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是民法第425條之1的推定租賃?有沒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接續上一篇文章「違法解僱(一)被解雇了,勞工可以請求資遣費嗎?」的討論,我們提到違反工作規則解雇的判斷標準,以及勞退新制中資遣費的計算方式,而今天我們將會接續同一個案例,繼續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議題: 一、雇主是否有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的義務呢? 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 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13…
【民生電子報:記者王承綸/高雄報導】 小港分局於今(3)日11時4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有警衛受困於大業南路一帶上之警衛亭內,即刻派員至現場,因風雨過大,該陳姓警衛(54年次)受困於警衛亭內,警方立即協助將其背出,順利脫困,其手腳有輕微擦挫傷,因現場有淹水情事,警方拉起封鎖線警示、防止車輛通過,即時疏導車輛避開部分積水處,並通報相關權責單位處置。並將陳民載返回派出所,通知救護人員到派出所擦藥醫治…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基於社會新聞上的恐怖情人越來越多,大家可能了解遇到此類的狀況,受害人可以透過書面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而若遇有緊急情況,等不及法院審理保護令時,受害人也可以直接來向檢警或主管機關,請求代為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以更有效率地保障自身的權益。 而今天的文章,會和大家討論當法院已經將保護令核發下來了之後,但是對方還是不願意遵守保護令上面的限制事項時,此時被害人可以怎麼辦的問題,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在網路上販賣仿冒品」的刑事責任,因為網路與直播購物的風氣盛行,現今已有許多仿冒品在市場中流竄,此時,不僅是消費者需要睜大眼睛看清楚,代購與下游經銷業者更是需要注意產品的來源,以免不小心販售到仿冒商品,而需要負起相關的刑事責任。 以下,我們將用一個實際的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議題: 一、什麼樣的情況會觸犯商標法的販賣仿冒商品罪?…
撰文:游若庭 顧問 國內疫情來得又快又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也宣布全國提升至三級警戒,為因應相關防疫政策,部分行業開始停業、停班,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也停止到校上課,許多勞工為了照顧家庭成員或學童,需要向公司請「防疫照顧假」,然而員工請假,雇主是否應支付薪資呢?或員工如疑似接觸確診者,須在家中自主隔離,應該請什麼假?雇主應該支付薪資嗎?各種防疫假別給薪問題,一張圖表,立刻解惑! 壹、勞工未染疫 在勞工尚未染疫的部分,此處分成四大項:…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不遵守各級政府機關對團體活動、交通等的防疫措施(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1到5款) 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 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採行下列措施: 一、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 二、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 三、管制特定區域之交通。 四、撤離特定場所或區域之人員。 五、限制或禁止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特定場所。…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常見的合夥投資糾紛,有很多民眾在投資款拿不回來時,就會想以「侵占罪」、「背信罪」來控告對方,不過當雙方的關係是屬於「隱名合夥」時,就算對方最後真的無法返還投資款項,恐怕還是難以成立刑法上的「侵占罪」、「背信罪」喔! 以下,我們將會用實際的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樣的合作關係會屬於「隱名合夥」? 二、在今天的案例中,會什麼法院認為美麗沒有違反侵占罪、背信罪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違約金消滅時效」的問題,也就是說,當我們和別人簽契約也有約定違約金,而對方沒有按期履約時,法律是怎麼規定,我們可以向對方請求違約金的期限呢?是對方違約的5年內、抑或是15年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