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於職業災害,依法有哪些賠償/補償責任?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職災補償/賠償」的問題,其實,職災牽涉到的不僅是國家基於勞工保險條例、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給予勞工的補償責任,另有雇主基於勞動基準法、民法的補償與賠償責任。 以下,我們將依各法規的規範性質,以「抵充順位」的角度出發,簡介上面法規具體應如何交錯適用於實際情況的問題,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一、勞工保險給付補償(保護勞工之社會保險) 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第1項…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職災補償/賠償」的問題,其實,職災牽涉到的不僅是國家基於勞工保險條例、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給予勞工的補償責任,另有雇主基於勞動基準法、民法的補償與賠償責任。 以下,我們將依各法規的規範性質,以「抵充順位」的角度出發,簡介上面法規具體應如何交錯適用於實際情況的問題,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一、勞工保險給付補償(保護勞工之社會保險) 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第1項…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否認親子關係的案件,因為現今鑑定技術的發達,此類關於身分關係疑義的案件,多會仰賴專業鑑定的協助,作為認定當事人間關係的依據,不過,如果對方拒絕配合相關醫療鑑定時,此時應該怎麼辦呢?詳細請看以下討論: 一、否認親子關係之訴? 民法第1063條 第1項: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離職違約金」的法律議題,如果雇主與勞工約定,工作必需滿一定年限,若勞工提前於年限離開,即必須賠償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以因應公司先前投入的教育成本、後續的徵人支出,請問這樣的約定可以適用於任何工作嗎?又,試用期的員工也可以做如此的約定嗎? 因而,以下我們將利用實際的例子,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在試用期間,雇主可以和勞工約定「離職就要賠違約金」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職災賠償後續的法律問題,當雇主已依法盡到對勞工的補償責任,後續雙方的勞動關係應該如何妥善處理呢?其實當勞工能夠順利返回原有的工作崗位,這對雙方而言都是再好不過的消息了;不過,如果勞工已經康復,卻又不願意復職的話,此時,雇主可以擅自以勞工曠職來終止勞動契約嗎?詳細請看以下的說明: 一、簡介職災的相關補償、賠償規定:…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編按:民法第205條於民國109年12月29日,已經三讀通過從20%調降為16%,故本篇文章所引用之判決仍為尚未修法的法院見解。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借款違約金的法律問題,為了讓借款能獲得一定程度的清償保障,雙方通常都會事先約定違約金數額,藉此令他方遵期履約還款,不過這裡的違約金數額會有什麼限制嗎?雙方可以想怎麼定就怎麼定,讓借款的一方因逾期還款,就必須負擔高額的違約金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的是關於「解僱」與「資遣費」的問題,當勞工被雇主解僱時,此時雇主解僱方式的合法與否,是否會影響勞工得以請領資遣費的權益呢?又,雇主是否有發給勞工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的義務呢?以下我們將透過實際的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議題: 【只是賭一把消夜,工作竟然就沒了?!】 /案件事實皆經過簡略與改寫,僅作為分享法律觀點之用!/…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在遊戲或直播聊天室中罵人,有沒有可能會成立公然侮辱呢?在我們先前的文章「公然侮辱、誹謗罪差在哪裡?」、「在社群軟體上罵人,可能涉犯公然侮辱!」中,已有初步討論過公然侮辱的規定了,原則上必須是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見聞的狀態下,以不堪的言詞令他人難以自容,此時才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凶宅」的法律議題,如果遇到房客在租賃契約存續期間於租屋處身亡,不僅減損房屋之經濟價值,也妨害房屋出租或轉賣的機會,此時,身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可以如何請求相關賠償?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一、屋主可以向房客的繼承人請求。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延續上一篇文章「109年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尤其是新增的「濫訴罰鍰」規定!(上)」的討論,我們將繼續說明未完成的部分: 四、增定濫行起訴的相關處罰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249-1條 第1項:前條第1項第8款,或第2項情形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者,法院得各處原告、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下之罰鍰。…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最新的民事訴訟法於民國109年12月30日修正,並於110年1月20日公布,相關的施行日期,除了民事訴訟施行法另有修正的部分(第4條之1簡易程序新增適用之範圍、第4條之6送達與個案濫訴之處罰),皆從公布之日開始施行。 一、便捷化境外送達程序: 民事訴訟法第133條 第1項: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受訴法院陳明者,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與吸食毒品相關的「觀察、勒戒」、「強制戒治」、「附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三種制度,究竟這些種制度主要的內容為何?吸食毒品的行為人在怎樣的情況下,會被處以這些種處分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 一、適用前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二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第1項: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什麼時候可以分割遺產? (1)定有遺產分割契約、或是被繼承人有留下遺囑時。 若繼承人們有全體同意達成遺產分割協議、或是被繼承人有以遺囑表示時,此時即可依照遺產分割契約、或是遺囑當中的方式來進行分割。而,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意定不可分割的最高期限為十年,也就是說,繼承人共有遺產的時間,最多不可以超過十年,以避免財產因共有狀態過久而減損經濟效益。 (2)若無其他法律規定或契約限制時,原則上可以隨時分割。…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口頭」、「不用先支付訂金或租金」就可以成立租賃契約! 租賃契約只要雙方口頭約定即可成立,不需要有書面契約,如果雙方就「以物出租給他方使用、他方支付租金」一事已有共識時,租賃契約即已經成立,不論雙方是否有簽署書面契約、也不論租金是否有確實交付,只要有口頭上的約定即可。 民法第422條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法務部於110年2月20號,公布刑法第185-4條修正草案,針對大法官於釋字第777號中,指出該條文處罰無過失肇事、不論情節輕重一律處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法定刑,因而違憲的範圍內提出相關修正草案。(詳細可以參考我們先前所撰寫過的文章:釋憲後的肇事逃逸罪,大法官說不罰『無過失肇事!』) 現行條文 刑法第185-4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務部修正草案…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公開道歉」的法律問題,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在各大報上面,看過一小塊或甚至達半版的頁面上,有著「道歉啟事」的公告,上頭記載著事件雙方的姓名與道歉緣由,讓全國的民眾都可以藉由報紙得知公告上的相關糾紛,而此種「登報道歉」即是「公開道歉」的一種方式。…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有限公司的股東,是否可以請求查看公司帳冊的問題!而如果請求查看帳冊卻被拒絕,此時又應該怎麼處理呢?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有請求查看帳冊之權利】 A與B之前與其他股東,一同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約定由B擔任公司董事與代表人,由A負責保管該公司的帳戶,共同進行相關的投資專案。若A現在欲調閱公司其他財報資料,但遭B無理由拒絕並妨礙調閱,則A有何權利?…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違法解雇」的勞資爭議,當雇主以各種理由(諸如:違反工作規則、業務成績無法達標、業務縮減),而在違反勞基法的狀況來解僱勞工時,此時,勞工除了可以申請勞資調解外,在後續進到訴訟過程中,有沒有什麼對自身比較有利的主張呢? 因而,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是勞動事件法中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計算資遣費」的法律問題,如果雇主違反勞動契約,高薪低報勞工的勞保勞退、違法調動、甚至非法解雇時,勞工有權利終止勞動契約,並向雇主請求資遣費。 不過,資遣費詳細應該如何計算呢?會關係到領薪制度(日薪制、月薪制)、工資總額認定(獎金、特休未休、加班費等),以下我們僅會針對「日薪制」員工的新制資遣費來做討論,若您有資遣費試算需求,建議也可以善用勞動部網站的「資遣費試算表」喔!…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延續上一篇文章「109年民事訴訟法最新修法!尤其是新增的「濫訴罰鍰」規定!(上)」的討論,我們將繼續說明未完成的部分: 四、增定濫行起訴的相關處罰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249-1條 第1項:前條第1項第8款,或第2項情形起訴基於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者,法院得各處原告、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下之罰鍰。…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最新的民事訴訟法於民國109年12月30日修正,並於110年1月20日公布,相關的施行日期,除了民事訴訟施行法另有修正的部分(第4條之1簡易程序新增適用之範圍、第4條之6送達與個案濫訴之處罰),皆從公布之日開始施行。 一、便捷化境外送達程序: 民事訴訟法第133條 第1項: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受訴法院陳明者,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與吸食毒品相關的「觀察、勒戒」、「強制戒治」、「附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三種制度,究竟這些種制度主要的內容為何?吸食毒品的行為人在怎樣的情況下,會被處以這些種處分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 一、適用前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一、二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第1項: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什麼時候可以分割遺產? (1)定有遺產分割契約、或是被繼承人有留下遺囑時。 若繼承人們有全體同意達成遺產分割協議、或是被繼承人有以遺囑表示時,此時即可依照遺產分割契約、或是遺囑當中的方式來進行分割。而,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意定不可分割的最高期限為十年,也就是說,繼承人共有遺產的時間,最多不可以超過十年,以避免財產因共有狀態過久而減損經濟效益。 (2)若無其他法律規定或契約限制時,原則上可以隨時分割。…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口頭」、「不用先支付訂金或租金」就可以成立租賃契約! 租賃契約只要雙方口頭約定即可成立,不需要有書面契約,如果雙方就「以物出租給他方使用、他方支付租金」一事已有共識時,租賃契約即已經成立,不論雙方是否有簽署書面契約、也不論租金是否有確實交付,只要有口頭上的約定即可。 民法第422條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法務部於110年2月20號,公布刑法第185-4條修正草案,針對大法官於釋字第777號中,指出該條文處罰無過失肇事、不論情節輕重一律處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法定刑,因而違憲的範圍內提出相關修正草案。(詳細可以參考我們先前所撰寫過的文章:釋憲後的肇事逃逸罪,大法官說不罰『無過失肇事!』) 現行條文 刑法第185-4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務部修正草案…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公開道歉」的法律問題,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在各大報上面,看過一小塊或甚至達半版的頁面上,有著「道歉啟事」的公告,上頭記載著事件雙方的姓名與道歉緣由,讓全國的民眾都可以藉由報紙得知公告上的相關糾紛,而此種「登報道歉」即是「公開道歉」的一種方式。…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有限公司的股東,是否可以請求查看公司帳冊的問題!而如果請求查看帳冊卻被拒絕,此時又應該怎麼處理呢?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有請求查看帳冊之權利】 A與B之前與其他股東,一同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約定由B擔任公司董事與代表人,由A負責保管該公司的帳戶,共同進行相關的投資專案。若A現在欲調閱公司其他財報資料,但遭B無理由拒絕並妨礙調閱,則A有何權利?…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違法解雇」的勞資爭議,當雇主以各種理由(諸如:違反工作規則、業務成績無法達標、業務縮減),而在違反勞基法的狀況來解僱勞工時,此時,勞工除了可以申請勞資調解外,在後續進到訴訟過程中,有沒有什麼對自身比較有利的主張呢? 因而,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是勞動事件法中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計算資遣費」的法律問題,如果雇主違反勞動契約,高薪低報勞工的勞保勞退、違法調動、甚至非法解雇時,勞工有權利終止勞動契約,並向雇主請求資遣費。 不過,資遣費詳細應該如何計算呢?會關係到領薪制度(日薪制、月薪制)、工資總額認定(獎金、特休未休、加班費等),以下我們僅會針對「日薪制」員工的新制資遣費來做討論,若您有資遣費試算需求,建議也可以善用勞動部網站的「資遣費試算表」喔!…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繼續和大家討論關於「凶宅」的法律議題,在之前的文章「出租房屋意外成為凶宅,屋主可以如何求償?」中,我們向大家簡介了,相關案件可以用民法侵權行為向房客的繼承人求償,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點開連結看文章喔! 而今天,我們會用實際的案例,與大家更詳細地說明幾個相關的問題,讓大家對於此類案件能有更深的了解: 一、房東可以向繼承人請求哪些項目的賠償? (1)房屋售價大減的賠償?…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遺產分割」的問題,在先前的文章「關於『遺產分割』您需要注意的幾件事情!」中,我們已經向大家初步討論了一些,關於分割遺產的時點、以及方式。 而以下,我們將會用一個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說明,在實務經驗中,此類遺產繼承中,依照後續時間推進,常所需要面臨的「繼承登記」、「裁判分割」等等的問題,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其他人不想分割遺產,那我可以自己把它賣掉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的是關於「外籍配偶」的法律問題,近十多年來,有越來越多的新住民,在台灣組成家庭,然而,針對尚未取得台灣國籍的外籍配偶,在夫妻財產制度、婚後或亡故的財產繼承,法律又是如何來規範的呢? 以下我們將透過案例,起頭先與大家探討幾個法律議題: 一、新住民家庭適用何種夫妻財產制?可以自己約定嗎? 二、外籍配偶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嗎? 【外籍配偶權益面面觀1】…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跟大家討論,關於「醫療大麻」的法律問題!雖然大麻在大家的印象中是屬於毒品的一種,但是因為大麻有些萃取成分具有醫療效用,因而在歐洲、美國、泰國、菲律賓等國家,都漸漸地開放大麻作為醫療用途使用。 而我國衛生福利部面對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點子『開放醫療用大麻』的提案」後,便於2020年5月7日,釋出「對醫療用大麻有限制開放」的政策,詳細的內容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
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延續上一篇文章「外籍配偶在離婚後,能分配到另一半的財產嗎?」,我們向大家討論了,新住民家庭可以適用何種夫妻財產制?是否享有剩餘財產分配權?等與外籍配偶權益高度相關法律問題,相信大家對於此類議題,都有更深一層的了解。 而今天,將會繼續利用相同的案例,和大家討論幾個法律議題: 一、外籍配偶可以繼承另一半的財產嗎? 二、外籍配偶有取得台灣不動產的權利嗎? 三、法院最後如何處理今天的案例? 【外籍配偶權益面面觀 2】…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撤銷贈與」的法律問題,如果,父母將自己的不動產過戶登記給兒女,後來兒女沒有盡到扶養父母的責任,此時,父母可以將當初贈與的不動產收回來嗎?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一、什麼是撤銷贈與? 民法第406條 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民法第419條 第1項:贈與之撤銷,應向受贈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此文章最初授權出處:設計師需要注意的「著作權保障策略」!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設計領域的著作權問題!其實在設計領域中,不管是在設計構思之初、或是與業主洽談合作時、甚至是和同業間或國際比賽的競爭階段,都有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益需要加以留心,以免在不知不覺間,流失了自身辛苦的設計成果。 以下,我們將透過實際的案例,和大家討論以下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法院為什麼會認定案例沒有侵害著作權呢?…
此文章最初授權出處:房地登記給別人之前,如何避免以後拿不回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終於來到借名登記系列的最後一篇文章了,前面「簡介借名登記,究竟誰才是所有權人?」、「將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要留心這些風險!」我們就什麼是借名登記契約的性質有了討論,也舉了一個實際上的案例做為輔助說明,因而,最後則是要討論,在借名登記時可以注意的常見問題,來作為此系列的結尾。 一、對方不還財產,可以告刑法上的侵占嗎? 刑法第335條…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泳客溺水求償」的法律問題,如果是在私人經營的泳池,泳客因游泳不慎發生意外而身亡,此時,救生員、泳池經營者都有可能要對泳客的家屬負起相關的責任,我們也將依照救生員、泳池經營者的法律責任,用2篇文章分別來向大家做介紹!而本篇文章即為救生員的「刑事責任」部分。 以下,我們將用案例,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議題: 一、身為救生員有什麼法定義務必須要遵守的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食品廣告」的法律問題,現在有不少人都會利用網路,成立自身的電商平台,進行各類的買賣,不過,如果涉及到「食品」的部分,在為自家的食品做廣告時,則需要另行注意相關的食安法規,以避免被主管機關裁罰喔! 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說明幾個相關的問題: 一、現行的食品廣告用語,怎麼樣才是合法的呢? 二、是否為專職買賣的企業、有沒有因此營利,會影響相關裁罰的標準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公司登記」的重要性,如果在公司還沒依法設立登記時,就用公司的名義對外為法律行為(例如:簽約、買賣等),此時,相關人員會有怎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利用尚未設立登記的公司,對外為法律行為時,會有怎樣的法律責任? 二、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公司也可以偷天換日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公司解散需支出多少資遣費」的法律問題!尤其是當長年在職的員工,其工作年資剛好橫跨新制、舊制兩種資遣費制度時,此時,雇主應該如何計算資遣費呢? 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例子,來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問題: 一、公司解散要解雇員工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才不會違反勞基法的規定呢? 二、舊制、新制資遣費差別在哪?應該如何計算? 三、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公司解散時,如何資遣員工?】…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當病人沒有辦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意識之下,遇有手術需求且身邊沒有親近的親屬時,誰可以幫忙簽署手術同意書呢? 的法律議題,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一、手術與侵入性檢查或治療,需要病人、其親屬或關係人同意: 醫療法第63條第1、2項(手術部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當病人沒有辦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意識之下,遇有手術需求且身邊沒有親近的親屬時,誰可以幫忙簽署手術同意書呢? 的法律議題,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一、手術與侵入性檢查或治療,需要病人、其親屬或關係人同意: 醫療法第63條第1、2項(手術部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未成年人收養」的法律問題,收養規定在民法的第1072條中,指的是養父、養母與沒有血緣關係的他人,成立法律上血緣關係的規定。在未成年人收養中,主要會更著重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另外,成年人收養部分,可以參考我們之前寫過的文章「成年人收養意義為何?尚須要具備那些要件呢?」) 一、一般來說,收養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遺囑信託」的法律問題,現在不少人會為了百年後的財產規劃,於立遺囑的同時一併將財產設定信託,不過,若是在立遺囑時,不慎侵害到繼承人的權益,則是有可能會影響到後續財產信託的效力,因此,有些較複雜的遺囑信託,常會委由專業的律師、會計師來處理,避免百年後發生繼承人爭產的事件。 以下我們會用一個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討論以下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在立遺囑信託時,需要注意什麼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圍標」的法律問題,現今有不少企業會參與政府標案,當中即有一些政府採購法的規定需要注意了!而事實上「圍標」在政府採購法第87條規定中,就有4種行為樣態,最嚴重甚至會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 因此,在今天的文章中,我們會以實際的案例,向大家說明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詐欺圍標罪」,並與大家討論以下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會向大家討論,關於企業使用客戶、或員工等的個人資料時,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因為,個資法對於濫用個人資料,不僅有行政、民事、還有刑事責任,所以的確是企業在法律風險上,需要稍加留心的一個地方,詳細請看以下說明: 一、依照產業類別而有不同的主管機關。…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土地合併分割」的法律問題,如果有多塊土地和他人共有,當各個共有人間無法就土地分割達成一致的協議時,此時,共有人視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合併分割」,避免各宗土地因獨立分割,而造成土地細分等不利各共有人的情況。 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例子,與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是共有物的合併分割?誰可以提起共有物的合併分割? 二、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推定租賃」的法律問題,一般來說,如果房屋無故蓋在他人的土地上,土地的所有人可以請求房屋所有人,將房屋拆掉並歸還騰空的土地,不過,在某些狀況下,例如民法第425條之1的規定,就可以讓房屋所有權人,依法享有法律推定的租賃關係,而免除讓房屋被拆除的命運。 因而以下,我們將用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什麼是民法第425條之1的推定租賃?有沒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接續上一篇文章「違法解僱(一)被解雇了,勞工可以請求資遣費嗎?」的討論,我們提到違反工作規則解雇的判斷標準,以及勞退新制中資遣費的計算方式,而今天我們將會接續同一個案例,繼續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的法律議題: 一、雇主是否有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的義務呢? 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 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13…
【民生電子報:記者王承綸/高雄報導】 小港分局於今(3)日11時4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有警衛受困於大業南路一帶上之警衛亭內,即刻派員至現場,因風雨過大,該陳姓警衛(54年次)受困於警衛亭內,警方立即協助將其背出,順利脫困,其手腳有輕微擦挫傷,因現場有淹水情事,警方拉起封鎖線警示、防止車輛通過,即時疏導車輛避開部分積水處,並通報相關權責單位處置。並將陳民載返回派出所,通知救護人員到派出所擦藥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