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便籖

外籍配偶在離婚後,能分配到另一半的財產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的是關於「外籍配偶」的法律問題,近十多年來,有越來越多的新住民,在台灣組成家庭,然而,針對尚未取得台灣國籍的外籍配偶,在夫妻財產制度、婚後或亡故的財產繼承,法律又是如何來規範的呢? 以下我們將透過案例,起頭先與大家探討幾個法律議題: 一、新住民家庭適用何種夫妻財產制?可以自己約定嗎? 二、外籍配偶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嗎? 【外籍配偶權益面面觀1】…

外籍配偶可以繼承另一半的財產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延續上一篇文章「外籍配偶在離婚後,能分配到另一半的財產嗎?」,我們向大家討論了,新住民家庭可以適用何種夫妻財產制?是否享有剩餘財產分配權?等與外籍配偶權益高度相關法律問題,相信大家對於此類議題,都有更深一層的了解。 而今天,將會繼續利用相同的案例,和大家討論幾個法律議題: 一、外籍配偶可以繼承另一半的財產嗎? 二、外籍配偶有取得台灣不動產的權利嗎? 三、法院最後如何處理今天的案例? 【外籍配偶權益面面觀…

父母可以因為兒女不孝,而將贈與給兒女的財產收回來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和大家討論,關於「撤銷贈與」的法律問題,如果,父母將自己的不動產過戶登記給兒女,後來兒女沒有盡到扶養父母的責任,此時,父母可以將當初贈與的不動產收回來嗎?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一、什麼是撤銷贈與? 民法第406條 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民法第419條 第1項:贈與之撤銷,應向受贈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房地登記給別人之前,如何避免以後拿不回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終於來到借名登記系列的最後一篇文章了,前面「簡介借名登記,究竟誰才是所有權人?」、「將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要留心這些風險!」我們就什麼是借名登記契約的性質有了討論,也舉了一個實際上的案例做為輔助說明,因而,最後則是要討論,在借名登記時可以注意的常見問題,來作為此系列的結尾。 一、對方不還財產,可以告刑法上的侵占嗎? 刑法第335條…

要怎麼收養未成年小孩?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未成年人收養」的法律問題,收養規定在民法的第1072條中,指的是養父、養母與沒有血緣關係的他人,成立法律上血緣關係的規定。在未成年人收養中,主要會更著重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另外,成年人收養部分,可以參考我們之前寫過的文章「成年人收養意義為何?尚須要具備那些要件呢?」) 一、一般來說,收養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利用遺囑來設立身後財產信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情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遺囑信託」的法律問題,現在不少人會為了百年後的財產規劃,於立遺囑的同時一併將財產設定信託,不過,若是在立遺囑時,不慎侵害到繼承人的權益,則是有可能會影響到後續財產信託的效力,因此,有些較複雜的遺囑信託,常會委由專業的律師、會計師來處理,避免百年後發生繼承人爭產的事件。 以下我們會用一個實際的案例,來向大家討論以下幾個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在立遺囑信託時,需要注意什麼嗎?…

企業使用個資時的注意事項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會向大家討論,關於企業使用客戶、或員工等的個人資料時,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呢?因為,個資法對於濫用個人資料,不僅有行政、民事、還有刑事責任,所以的確是企業在法律風險上,需要稍加留心的一個地方,詳細請看以下說明: 一、依照產業類別而有不同的主管機關。…

法院核發民事保護令之後,對方還是一樣不遵守應該怎麼辦?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基於社會新聞上的恐怖情人越來越多,大家可能了解遇到此類的狀況,受害人可以透過書面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而若遇有緊急情況,等不及法院審理保護令時,受害人也可以直接來向檢警或主管機關,請求代為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以更有效率地保障自身的權益。 而今天的文章,會和大家討論當法院已經將保護令核發下來了之後,但是對方還是不願意遵守保護令上面的限制事項時,此時被害人可以怎麼辦的問題,詳細請看以下的討論:…

違約金的消滅時效應該是5年還是15年?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違約金消滅時效」的問題,也就是說,當我們和別人簽契約也有約定違約金,而對方沒有按期履約時,法律是怎麼規定,我們可以向對方請求違約金的期限呢?是對方違約的5年內、抑或是15年內呢?…

當有親屬擅自移動「骨灰」時,其他親屬可以怎麼辦?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骨灰」祭祀的親屬法律問題,法律上是如何規定親屬間對於「骨灰」的權利呢?如果遇到對於安放地點、祭祀方式沒有定論時,究竟親屬間要如何協調比較好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一、「骨灰」歸誰所有?又該如何管理? 骨灰屬於遺產,為繼承人所共同共有,個別繼承人在沒有特殊狀況下,並不得主張單獨擁有骨灰的所有權,也就是說,繼承人間對於骨灰的管理、處分等行為,都會受到民法共同共有關係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