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民法裡的「監護宣告」,相關的規定讓家人或相關政府機關得向法院聲請,而使精神已有障礙或辨識能力不足的當事人成為「無行為能力人」,以避免當事人在欠缺判斷、辨識能力下,做出不利自己的法律行為,進而達到保障當事人最佳利益之目的。 【小智單車意外記】…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和大家討論的是關於「訴請離婚」的法律問題,根據內政部於2019年的的統計,在台灣平均每10分鐘就會有一對夫妻決定離婚,因而台灣的離婚率已經高居亞洲第二!但離婚所涉及的不僅是夫妻雙方,更包含子女與雙方家庭間的最佳利益,因此,今天將透過案例向大家討論以下幾個法律議題: 【姊妹們站起來,放手後才有新世界!】…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和大家討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法律問題,今天討論的案例為父母皆無法照顧養育未成年子女,而身為實際照護者的奶奶,眼見孫子未來在就學、就醫等方面,仍需由法定代理人簽署同意文件或為代勞,但是現實已無人可以協助辦理,於是為了孫子的利益著想,奶奶便想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的狀況! 可直接點選連結,快速進入問題部分: 法定代理權、親權、監護權各別是指什麼呢?…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的是「離婚後小孩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權」的法律議題,當婚姻關係邁向終點時,後續除了夫妻之間的財產分配問題外,若雙方有子女時,此時應如何妥善分配照護責任?才能保障孩子在父母離異下,仍得享有親情的關愛與滋養,就是身為父母親應為的義務。…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給付扶養費」的法律問題,扶養費在法律的規定中,本是基於特定親屬間的照護義務,讓經濟陷於困頓的人,在符合一定條件的狀況下得請求扶養,以支應生活上的所需費用,此具有家庭倫理與社會扶助的雙重功能。 但請求扶養費的前提也必須以曾有「有扶養事實」為限,方兼顧受扶養權利人與扶養義務人雙方的權益,因此,以下我們將透過案例向大家討論此項法律問題: 【失聯的父親與突然的贍養費】…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關於「成年人收養」的法律議題!民法的收養制度可以讓原先不具有血緣關係的雙方,在經過法律認可後具有親子關係,因而,事實上親子關係可藉由收養程序,產生法律上親子關係的效力,以下我們將透過案例向大家來解釋幾個問題: 可直接點選連結,快速進入問題部分: 成年人收養是什麼? 法院會如何判定應否認可成年收養呢? 【我可以給你新的家】…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離婚後,兩人雖然不再相愛,然而念在曾經夫妻一場,最終仍希望可以好聚好散,給彼此留下最後的美好,只是當遇到與金錢相關的問題,又不免掀起一場不易的爭執,您可能會想:難道離婚後,夫妻的財產就是要對分嗎?但當彼此的經濟能力差距過大時不會很不公平嗎? 今天我們將透過案例,向大家解釋以下幾個法律問題,您將會了解,就離婚的財產分配有所爭執時,法律有什麼能幫助您的地方。 可直接點選連結,快速進入問題部分:…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小孩改姓」的法律問題,在離婚後,不僅是關於大人間的事情需要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該如何顧及也是很重要的部分,以下我們將用案例向大家討論幾個相關問題: 離婚已經多年,還可以向對方扶養費嗎? 想幫孩子改姓的話,應該要怎麼做呢? 【子女改姓】…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一、離婚協議書,可以約定再婚賠償條款嗎? 先前有一則報導指出,A男與B女在離婚時簽訂了協議書,約定若A男其後與小三C女再婚,A男就必須賠償B女50萬元,果真,後續A男的確與小三C女步入紅毯,B女見狀立刻請求A男必須依約賠償50萬元,然而,A男卻反悔主張當初與B女簽訂的再婚賠償條款,因為違反公序良俗所以是無效的。 於是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在離婚協議書中,附加再婚賠償條款會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嗎?法院於此會如何判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