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何秀菁/南投報導】
以許姓主嫌為首的詐騙集團,自去年底開始陸續在南投縣集集鎮等處犯案,以假交友、假投資或分期付款扣款失敗等藉口進行詐騙,騙取被害人款項。據統計,該集團成功詐取了逾兩千萬元。警方成立專案小組積極蒐證,並報請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至雲林地區跨轄溯源偵辦,於今年春節期間咸認時機成熟,陸續將相關犯嫌共5人拘提及傳喚到案,全案近日依詐欺、組織犯罪等罪嫌移送法辦,其中許姓主嫌經雲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集集分局指出,許姓主嫌因缺錢花用,將自己的金融帳戶出售給詐騙集團使用,後甚而擔任提領贓款的車手。他受到集團高層黃姓主嫌的重用,晉升為第三層車手頭,並透過本案黃姓、張姓等2名共犯擔任掮客,招募第二層陳姓犯嫌擔任收水及第一層王姓犯嫌擔任車手,並在雲林縣、嘉義市等地藏匿以逃避警方追捕。專案小組歷經半年時間,跨區追查,最終將該詐騙集團繩之以法。
警方呼籲民眾,不要輕易將自己的帳戶供他人使用,也不要隨意相信陌生人指示前往銀行或ATM進行匯款,以免淪為詐欺幫助犯或共犯得不償失,並提醒民眾「一聽、二掛、三查證」,在面對不斷推陳出新的各種詐騙手法,均應保持冷靜,加強辨識與查證,若接到可疑電話應立即撥打警方號碼查證,以免成為詐騙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