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林蒲遷村,高雄市長陳其邁上任後已親自主持 4 次說明會與民眾當面溝通,並積極向中央爭取更優惠遷村條件,經費由原本的 589 億元提高到至 800 億元,且於遷村計畫書中保障居民財產權、居住生活權及社會權。
陳其邁市長表示,市府以保障民眾的財產權、生活權和社會權為基礎,也包括鄰近的這些學校、醫院以及市場等相關的公共設施,讓鄉親搬到未來的預定地可以過好生活,目前正辦理遷村方案選擇調查,1對1向民眾說明遷村權益及調查意願,回收的意願書中已有94%的居民贊成遷村的規劃,民眾也有陸續反映一些個別的問題,譬如持分、共有等事項,市府會盡量蒐集民眾不同的意見,再予評估,讓遷村更周延。
陳其邁強調,遷村有許多配套方案,目標是全面減輕民眾負擔,包括按112年市場行情評估全新重建價格,核算建築物補償價格,並且按不同建材給予補償,例如原本是鋼筋水泥,就以全新的鋼筋水泥價格估算跟補償,住商區建地的部分是一坪換一坪換到安置地,針對需要租房子的民眾,也有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對於弱勢的民眾,市府也爭取加碼照顧他們的生活,入住社會住宅前3年免租金。還有針對農民、漁民、攤商等等,都有整體配套,讓民眾搬家時能夠減輕負擔。
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建築物補償標準是由市府與六大公會依112年市場行情評估全新重建價格訂定,拆遷時還可領取最高建築物補償費25%的自拆獎勵金,如果民眾想要蓋更大建坪而有資金需求,市府已協調高雄銀行給予優惠貸款,未來遷村時如果有物價變動,也會依物價指數調整,讓民眾足夠蓋回原建坪、原材質的建築物。
民眾提出的訴求,包括提高遷村補償、遷村不負債、遷村程序不合法要舉辦聽證會、持分者整合困難、公保地也要一坪換一坪等,都發局表示遷村經費已爭取提高超過200億元;本次調查並不是協議價購,而是依經濟部同意之遷村條件,一對一向房地所有權人說明遷村權益與調查意願,後續仍會循產業園區報編、環境影響評估、都市計畫變更等各項法定程序辦理,且會依各該法令辦理公開展覽、舉行公開說明會或公聽會。
持分土地,如果是分別共有者,個別地主均可以單獨處分、自由選擇方案不需要考慮其他持有人的意願,經選擇土地方案後歸戶以共有型態為原則,但仍得依遷村計畫書規定申請單獨分配;至於公同共有的土地,因為無明確持分比例;遷村時仍需協商全部所有權人意願後方能辦理,建議現階段可先依需求選擇意願,未來市府會再研議可以協助處理的方式。
至於公保地也要一坪換一坪的訴求,都發局說明,遷村的規劃以保障居住權為原則,因此公保地如果在都市計畫實施前已經是建地目或已有建築,或是都市計畫實施後建有供住宅使用的合法建築,皆可以比照住宅區一坪換一坪,如果不具備這些條件,則以市價的1.4倍補償,遠優於其他公共工程計畫。
都發局再次提醒,方案選擇調查將於 5 月 16 日告一段落,請尚未選填方案的所有權人儘速保握最後的場次參加,如有不了解的地方,也歡迎向調查現場服務人員表達或反應。民眾如果無法配合調查時間蒞臨現場,也可利用郵寄方式將填妥的方案選擇意願書寄送到大林蒲遷村服務中心。未來在調查期間過後,如果仍有疑問,也歡迎來電或親洽大林蒲遷村專案辦公室(07-3315333)、大林蒲遷村服務中心(07- 8711586),由專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