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搜尋
Close this search box.
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合作媒體

慘了!NONO涉強制性交、猥褻6女起訴 檢請從重量刑

【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台北報導】藝人NONO(陳宣裕)日前遭多名女子控訴妨害性自主等案件,經過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今(17)日偵查終結,認定NONO利用身為藝人的知名度或工作機會,違反被害人意願強制性交、猥褻,共6人受害,NONO被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等罪嫌提起公訴,另強制猥褻部分不起訴,檢方請法院從重量刑。

士林地檢署指出,由婦幼專組辦案經驗豐富的1位資深檢察官主辦,帶領2位同組檢察官協辦,及由2位檢察事務官支援,分工合作進行調查,包括訊問被告、被害人及相關證人。全部案件經偵查終結,檢察官依據調查所得事證,認定其中6名被害人受害,被告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NONO還遭2名被害人(其中1名為前述6人中之同一人)所涉強制猥褻部分,則認罪嫌尚屬不足而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NONO涉強制性交、猥褻6女。(翻攝畫面)

檢方表示,NONO多次利用其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先後於97年、99年、100年、102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之被害人與其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遂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惡行。檢察官請法院審酌NONO不知自重,為逞私欲而為上開行徑,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狀,請法院就其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

《記者新聞網》提醒您:
犯罪行為、不良行為、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閱讀原文

看更多 記者爆料網 新聞

Related Posts

1 of 1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