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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國會罪」入刑法三讀通過!藍白歡呼 綠喊釋憲

立法院院會今(28日)挑燈戰處理《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晚間10點53分左右,經過表決後,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三讀通過。國民黨立委一片歡呼,民進黨立委則高呼釋憲。

今日院會進行到下午3點半左右,國會改革五法包括「強化人事同意權」、「藐視國會罪」、「國會聽證調查權」、「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全數二讀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休息,下午4點半許開始進行三讀,經過宣讀條文及表決,下午5點全案以58票贊成順利通過,韓國瑜敲下議事槌完成三讀。

修法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人事同意權審查應舉行聽證會;行政院官員接受立委質詢時,隱匿或虛偽陳述者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反質詢行為可處6月以下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立法院可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由立委以記名投票方式互選產生;總統應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總統對於立委提問應即問即答。

針對「藐視國會罪」部分,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擬修中華民國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晚間藍綠白立委針對相關條文進行表決,最終在藍白人數優勢下,韓國瑜敲槌宣布三讀過,現場藍白立委一片歡呼,綠委們則高喊「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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