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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23:49宣布散會 國會改革案三讀過關 韓國瑜不忘再祝吳思瑤生日快樂

立法院今(28)日續審國會改革法案,晚間表決三讀通過《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立法院長韓國瑜23時49分宣布散會。

韓國瑜28日晚間11時49分宣布散會,提醒立委們,本週五(31日)舉行行政院長施政報告,請踴躍參加,穿著正式服裝,不要穿牛仔褲、球鞋,去高級餐廳都不會這樣。韓國瑜並特別再祝一次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再生日快樂。

立法院今日院會進行到下午,國會改革五法包括「強化人事同意權」、「藐視國會罪」、「國會聽證調查權」、「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全數二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下午5點以58票贊成順利通過,晚間再三讀通過《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規定官員出席聽證及質詢時,虛偽陳述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國會改革五法內容包括:人事同意權審查應舉行聽證會;行政院官員接受立委質詢時,隱匿或虛偽陳述者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反質詢行為可處6月以下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立法院可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由立委以記名投票方式互選產生;總統應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總統對於立委提問應即問即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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