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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屯康建生技命案 李鴻淵行刑式槍殺4人一審判死刑

記者 金威/南投報導

南投草屯鎮康建生技前員工李鴻淵血洗前東家,行刑式槍殺公司負責人賴敏男等5人,造成4死1重傷,南投地方法院今(18日)判李鴻淵3死刑、1無期徒刑,但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在押的李鴻淵未到庭聽判。

這起命案發生於民國111年7月14日,李鴻淵持槍闖入康建生技公司,針對該公司負責人賴敏男進行槍擊,導致賴敏男重傷,同時造成賴敏男的70歲弟弟、40歲女兒、60歲劉姓男課長以及45歲張姓女員工不幸喪生。此案於111年8月30日由檢方依殺人等罪名起訴,凶嫌李鴻淵遭到指控。

南投地方法院經過審理後發現,李鴻淵犯案的動機與個人冤仇有關,然而在犯案時並未顯示明顯的辨識與控制能力異常。法庭指出,李鴻淵在案發前計畫了殺人行動,且對案發當時的情況和自己的想法能夠詳細描述,顯示其辨識與控制能力在犯案時並無明顯異常。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的宣判,李鴻淵對於槍殺劉男、賴女和張女等人,被判處死刑,並被褫奪終身公權。至於對於賴男的槍殺,則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而對於賴敏男的槍擊未遂,李鴻淵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此外,李鴻淵還需支付新台幣35萬元的罰金。

法院表示,此案為宣告死刑案件,根據相關規定,原審法院不需等待上訴程序,將直接依職權將案件移送至上級法院審判並通知當事人,將依規定職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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