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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對國會改革法案提7大理由拍板覆議 國民黨團轟:背離主流民意

立法院上月28日院會,三讀通過藍白聯手提出的國會改革五法法案,行政院會今(6)日開會討論後,提出7大理由認為法案窒礙難行,待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對此,國民黨團今日砲轟,卓榮泰內閣不顧主流民意走回頭路,只會離主流民意愈來愈遠。

政院提出覆議的7大理由,分別是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對此,國民黨團回應,對於政院的動作其實一點都不感到意外,畢竟從國會改革的審查修法過程中,民進黨團就一直杯葛議事,阻撓和干擾修法程序,其原因就是害怕過去8年的惡行惡狀被攤在陽光下,像是包庇貪腐份子逍遙法外。況且政院在還沒收到公文前早就放話提出覆議,拉高對抗層級以憲政手段,對抗國會多數民意,掩蓋其全黨上下違法亂紀的作為,必須受到國人最嚴厲的讉責。

國民黨團進一步指出,行政院提出的7大理由根本毫無道理,一、有實質討論、更以民主方式重複表決,每條皆有八次表決之多。二、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符合憲法規範。三、聽證僅限與公務相關,一般民眾根本無礙。四、一場專報、三場公聽會、四次朝野協商,這是完全符合程序正義。五、人事同意實質審查,避免政府酬庸濫竽充數。六、國會代表人民,政府應該謙卑的面對人民。七、禁止官員虛偽陳述,政院難道要保護官員說謊權利?

國民黨團強調,國會改革法案通過將近30條民進黨團所提出之版本,且《立院職權行使法》是以《立法院組織法》所制定,何來行政部門窒礙難行之處?

最後國民黨團表示,雖然行政院提出覆議案,但他們仍堅持守護全民對於陽光國會的期盼和託付,一定會堅持改革,結合國會和社會所有可結合的力量,否決此覆議案,為中華民國政治清明、長治久安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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