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區內經營夾娃娃機店的業者,注意了!臺北市環保局指出,業者在晚上10點後若仍在店內撥放音樂、音效致影響民眾居家安寧,將因違反「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規定而遭開罰,且採從重處罰,可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因經營門檻低,吸引不少人將承租娃娃機當作副業,近年來夾娃娃機陸續擴大向巷道發展設店,甚至24小時營業又播放各種音效音樂,容易在深夜影響住宅區安寧。該局統計112年接獲民眾反映夾娃娃機店噪音擾寧陳情53件次,今(113)年至5月底則已有16件陳情。
環保局說明,以往接獲此類陳情案件時,會先透過噪音音量檢測,若有超標情形,業者只需透過調降機台音量,即可符合噪音管制標準,但在夜深人靜時,即使降低音量,仍會有擾寧影響睡眠情形,因此,該局於112年11月23日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規定,增訂住宅區(第一類及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禁止播放音樂致妨礙安寧的商業行為,再加上環境部於112年6月30日修正發布「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針對夜間時段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者裁罰金額加倍。故稽查人員若採證確認業者於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有違規致妨礙安寧情形,將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連續處罰。
環保局再次呼籲業者應加強管控營業時間及音量,要避免在民眾休息或深夜時段從事妨礙安寧的行為,共造優質生活環境。倘若民眾發現噪音等環境污染情形,可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反映,環保局將派員前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