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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職業軍人硬上 擔心自己髒沒人要!只好答應交往

【記者爆料網林承瀚/高雄報導】高雄一名職業男軍人,為獲得一名高中女生的芳心,竟拐騙到汽車旅館,明知她未滿18歲,未取得同意及不顧月經來,強制性交得逞,一年後在父親陪同下提告,法院判處男子故意對少女犯強制性交罪成立,判處3年8月徒刑。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鄒姓男子透過友人結識年僅15歲的少女,當時少女與男友剛分手、心情不佳,鄒男趁機邀約女方出來散心,沒想到卻是載到汽車旅館休息,當下他表示要與少女發生關係,但她不願意,還表示自己月經來不方便。

不過,鄒男卻霸王硬上鉤,先將少女強壓在床上,並褪去她身上的衣物,將自己的陰莖強行插入少女陰道內,藉此暴力方式性交得逞1次。由於少女觀念保守,認為自己的第一次給了誰,就要跟對方以論及婚嫁的心態跟對方交往,兩人也因此暫時成為男女朋友。

但兩人交往期間,少女面對曾經被強暴的陰影,始終無法愛上鄒男,因此兩人最後分手收場,不料,鄒男卻不死心,明知少女已另結新歡,仍繼續糾纏,喚起她恐懼的心,只好把心中的秘密告訴老師及家人,父親得知後氣憤帶著少女報警提告。

面對檢警偵訊,鄒男否認硬上,堅稱當時兩人是合意性交,透過律師辯稱,事發當時少女都沒有求救報警,兩人事後還近一步交往,少女都沒有任何異狀,卻在分手一年後才報案,不符合經驗法則,難認被告鄒男有強制性交的行為。

不過少女拿出手機對話紀錄,對話中少女跟鄒男表示,「你第一天還沒講就做那種事,而且我還跟你說不要」,鄒男回稱,「對不起,是我太衝動想得到妳了」,少女也表達,「我(根本)不喜歡你」等語。

檢警偵訊少女時,她回想當時狀況,表示自己沒有逃跑求救,是因不知如何是好?且自己是保守的人,認為「第1次給了他(鄒男),處女膜破掉覺得沒有人愛」,所以才免強跟鄒男交往。相關證據都證明,鄒男有強暴少女的事實,因此檢方對鄒男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鄒男與年僅15歲的少女認識未深,為滿足自己性慾,不顧少女月經來,對她強制性交,絲毫不尊重對方自主意願,導致少女心裡嚴重受傷,且事後否認犯行,又未與少女達成和解,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可上訴。

法院認定男子對未成年少女強制性交罪成立。出自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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