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康晴芳/新北報導
新北市環保局13日於「基北北桃環保交流合作平台」與基隆、台北及桃園共同宣布今年7月至9月加強噪音車攔查取締,各市環保局、警察局與監理單位將聯手於主要道路、噪音車陳情熱區,以夜間攔查、科技執法等方式加強聯防取締,守護民眾居住生活安寧。
新北市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基北北桃四市針對噪音車皆有各自的專案稽查計畫,但車輛的機動性高也會跨市移動,為使噪音車取締發揮更佳效果,繼去年暑期聯合執行「麥噪」專案擴大取締噪音車後,13日四市再於「基北北桃環保交流合作平台」達成共識,新北市今年暑假加強聯合取締夜間噪音車輛。
程大維強調,新北市目前已設置196處噪音車科技執法設備,除加強夜間跨區域聯合稽查、改裝車路邊攔檢驗排氣、及第三方警政針對從事車輛改裝之店家聯合稽查等多元方式,全面遏止噪音車擾寧問題。去(112)年科技執法共開罰3,036件,環警合作攔查共執行201場,開出8,595張罰單。而今年統計至6月13日止,科技執法已開罰1,385件,環警攔查已執行76場,開出1,945張罰單。
環保局補充,依據環境部112年6月30日修正裁罰基準,夜間時段違規罰鍰金額提升2倍,因此經環警於夜間(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管制時段攔查發現,未經主管機關審驗或檢驗合格之排氣管車輛行駛於道路者,每件將裁罰新臺幣6,000元至3萬元;若是夜間遭科技執法設備偵測噪音超標者,則將處最高3,600元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即按次處罰且將持續通知至改善完成為止。
環保局並提到,環境部自113年起推動機車排氣管消音系統認證制度,要求機車排氣管改管須符合噪音標準,並給予一年緩衝期,114年即正式列為檢驗項目;而交通部亦於113年1月18日公告自114年開始將機車排氣管納入登記變更項目,屆時車主若使用未認證的排氣管將開罰900至1,800元。環保局提醒車主留意公告並於緩衝期間完成登錄變更,避免受罰。
為加強管制力道、有效遏止噪音車問題,基北北桃四市將持續共同建議中央修法提高罰鍰上限、強化車輛噪音源頭管理,讓市民擁有更舒適、安寧且美好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