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承翊/台北報導
台中發生塔吊吊臂倒塌波及捷運列車事件,台北市建管處立即啟動工地總檢查以確保工地安全,13日突擊檢查興富發及其營造廠相關公司於北市施工中6處工地,發現有3處未落實周邊環境安全維護之違規缺失,因此依建築法裁罰54萬元。
建管處依據工地回傳自主檢查表於13日突擊檢查興富發相關公司於北市施工中6處工地,其中工程進度3件申報連續壁、2件分別申報地上5樓板及屋頂版、1件拆除作業中,檢查結果尚無發現重大缺失,共有3件有未依規定設置警示燈、圍籬未設置防溢座及未施做圍籬綠化及施工架置放材料等,未落實周邊環境安全維護之違規缺失。
建管處現場即飭令承造人儘速完成改善並應加強相關安全措施確實依照「台北市建築物施工中妨礙交通及公共安全改善方案」做好周邊環境安全維護,並依檢查結果按建築法第63-69條及第89條規定分別予以裁罰,共計裁罰54萬元•
建管處表示,除了興富發之外,將全面持續針對施工中建築工地辦理工地總檢查。
另外,這次台中捷運工安事故肇災工地的業主為「興富發建設(股)公司」,營造商為「齊裕營造(股)公司」,勞檢處也在11日完成對其在北市的3處工地進行全面檢查,3處皆未設置塔吊,檢查結果發現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予以罰鍰5項次、停工2項次、通知改善1項次,每項次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因此發生死亡災害,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並請事業單位高層來處座談,期從源頭提升該公司的工安文化。
勞檢處處長梁蒼淇已要求「宇球國際興業有限公司」,針對設置本市的21座塔吊實施自主停機檢查,確認安全無虞後方可繼續使用,後續設有塔吊之工地將優先列為檢查對象,檢查重點有工地塔吊機械及人員的一機三證、鋼索不得有扭結、吊鉤應裝置防滑舌片、吊掛作業外圍應設置警告標誌以及地面應有指揮監督人員等,確實要求營造工地做好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落實工地各項工作安全自主檢查,以保護勞工生命安全。
台北捷運局也指出,為嚴格確保捷運系統安全,將持續與相關單位密切合作,包括建管單位及施工廠商,加強溝通與協調,確保毗鄰捷運建案在對捷運系統營運路段造成最小影響的情況下進行,並將持續強化審查機制、監測措施和巡查工作,以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捷運系統的順利運行。